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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龍之眼》、《黃泉委託人》暢銷天王 龍雲:
「這是一本兼具溫馨與笑料的輕腐奇幻小說,絕無冷場、接踵而來的事件,是讓無聊度日的你,跟平凡的錄事人──三羊開泰,一起進入不凡世界的最佳選擇。」


 《錄事人》系列第二集 天瑕 才氣縱橫代表作
 
 自古以來,常流傳著狐妖迷惑人類的故事,
 那是因為寫那些故事的都是人類。
 真正的事實是,有狐妖迷惑人,
 亦有狐妖被人所迷。

 《錄事人─-狐惑鍛魂卷》

 作者:天瑕 | 封面繪者:ponyson
 初版日期:2010.9.4
 售價:49元 | 販售地點:全省全家、萊爾富

 內附精彩試閱 第一章 狐惑

簡介 

狐惑
狐妖是所有妖物中,與人類混血數量最多的種族。

自古以來,常流傳著狐妖迷惑人類的故事,那是因為寫那些故事的都是人類。真正的事實是,有狐妖迷惑人,亦有狐妖被人所迷。

鍛魂
數百年前,一名天才鑄劍師,為了慶祝貴族好友生子,打造了「濯日」、「洗月」兩把短刀,而友人也正好生下一對雙生子。雙生子中的哥哥意外被自己的刀「濯日」所殺,棄屍荒野。弟弟與其配刀「洗月」一生享盡榮華富貴直至終老。

這是一對短刀轉世成人的故事。

殊途
兩朵花放暑假的前幾天,老闆突然開口說:「時間應該差不多了。」
我問老闆:「什麼時間?」老闆微微一笑說:「分株的時間。」
兩朵花分株後,一個成為人類,另一個就會成為花神……

《錄事人-花緣遺神卷》簡介

作者簡介

天瑕
 
某日間一腳誤踏腐地,自此腐海無涯、回頭無望。
不敢看悲文,卻每天想著如何可在不玩死主角的情況下,讓主角變得更慘一點。
 
某瑕:叫我後媽太沉重,我只是深信「不經幾番寒徹骨、哪得梅花撲鼻香?」而已。
某友:後媽(指)

在明日出版作品:《錄事人》花緣遺神卷 99.8、《錄事人》狐惑鍛魂卷 99.9

精采試閱

第一章 狐惑

《錄事人》第一部完結的時候,我把稿子印給了阿苗看。阿苗看完之後抱怨我說:「明明是要放在飄版的東西,結果根本沒啥飄點。」關於這一點我倒是不怎麼否認。因為飄飄根本不需要來錄事,所以我的檔案裡原本就沒啥以飄為主題的案件。

我告訴阿苗,接下來要寫的東西也都不是以飄為主角時,阿苗臉上露出了相當失望的表情。

之前一直沒有跟大家說,阿苗其實是個超級靈異愛好者,每天都掛在飄板上看文章。對於飄版上所提供的鬼屋、靈異地點,她如數家珍,放假時還會特地跑去尋訪。

另外還有版上提供的各種召喚法,像是什麼錢仙、筆仙……之類的東西她都試過,更不要說是各式各樣開陰陽眼的方法!只不過她看不到就是看不到,似乎真的天生就與飄完全無緣。

她現在好一點了,之前最瘋狂的時候還會去找師傅幫她開眼,結果自然是開不成。最後那些騙她錢的,還有意圖吃她豆腐的,都被她狠狠教訓了一頓。

就我對阿苗以及她朋友的認識,我認為她們可以給天底下所有的男人一個很好的教訓,那就是當你想要欺負一個看起來平平凡凡、柔弱無助的小女生時,最好請先搞清楚她的家庭背景。

就是因為有個靈異愛好者加忠實飄版潛水員的阿苗,所以《錄事人》這部小說才會出現在飄板上。

遺神的故事才結束沒多久,公司就來了一個非常漂亮的美少年。我看他年紀大約也就十二歲上下,但老闆卻非常恭敬地對他喊:「千歲大人。」

阿苗看到他口水都快掉下來了!爪子不由自主地就想伸過去。老闆臉色一板喊了聲:「阿苗,不得無禮!」

阿苗被嚇了一跳,眼眶微微泛淚。知道自己嚇到阿苗了,老闆溫言解釋道:「是貴客。」

阿苗在公司裡待得久了,也是很懂事的,知道自己差點闖了禍,她趕緊泡好茶,還拆了自己私人的小點心放在碟子上送上來。

任千歲坐了下來,卻沒伸手去拿茶或點心,反而將一只大竹籃放在大腿上,雙手小心翼翼地捧著,我這才注意到他帶了個竹籃來。

老闆跟我介紹他是「千歲大人」,我立即就知道他便是老闆所說的那個台灣地主。雖然在之前我並沒有先入為主的觀念,想說他應該長得怎麼樣,只是我怎麼也沒有想到他居然是個孩子。

老闆自然也向他介紹了我。任千歲轉頭看了我一眼,臉上露出微微的……怪異的表情。

後來跟他比較熟之後,我問起他這件事;他說,那是因為他從長眼睛以來,從沒見過哪個「人」身上有太古神靈的祝福,而且居然還是人間女神的祝福。

我問他這個「人間女神的祝福」到底有什麼用?任千歲說沒有多少實質用處,頂多就像是英國平民拿到騎士勳章一樣。

我心想著,如果當初可以讓許人間親老闆一下,然後老闆親我一下,不知道該有多好?可是又不希望老闆被別人親,所以又想如果可以讓許人間親我一下,然後讓我再親老闆一下,不知道該有多好?

任千歲在一旁哈哈大笑,跟我說:「陳三羊,你沒救了。」

我說這種事還要你說嗎?我認識阿苗多久,她就說了多久。

雙方介紹過後,老闆先為之前的事向他道謝。任千歲擺擺手,對老闆說有事想請我們幫忙,便將蓋著籃子的毯子揭開一小角。

我低頭一看,裡面趴睡著一隻毛絨絨的小動物,灰灰黃黃、瘦瘦小小的一隻,看不出來是狗還是貓。

任千歲說:「這孩子身體不適,需要有人二十四小時看護,而我又有事必須回中土一趟,只好麻煩你了。」

「哪兒的話,您客氣了。」老闆說著就要擔下照顧這隻小動物的責任,可我一想到老闆連自己都照顧不好了,怎麼再養寵物?便趕緊自告奮勇地喊道:「請讓我來吧!」

記得我成為錄事人之後不到一星期,就發覺老闆是個百分之百的「老外」;每天都是吃便當或泡麵。老闆的拿手菜有兩種,一個是泡麵,一個是罐頭!他連煎蛋跟水餃都煮不好了,讓他養寵物的話,寵物就只能天天吃乾糧加罐頭了。

記得老闆領養了兩朵花之後,兩朵花也都是我在餵,有一次兩朵花喝了老闆泡的牛奶,居然哭了出來。兩朵花是很乖巧的孩子,也不敢講,就邊哭邊把牛奶給喝掉,我看了想說幫他們喝一點,結果一口下肚我也哭了。

老闆的神色有些尷尬,像是想起了他曾幹過的那些好事,面上難得出現不好意思的表情。我看著只覺得老闆可愛極了!雖然平時彷彿無所不能的老闆很帥!但難得害羞的老闆也很迷人。

任千歲不知發生了什麼事,睜著一雙漂亮大眼問我們怎麼了?老闆略顯歉意地向他表示我很會養花花草草、小動物,請放心地交給我。任千歲看著我,又看了看懷裡的寵物,好不容易才把他手上那個籃子交給我,跟我說:「牠的名字叫湘兒。」

「是的,我一定會好好照顧牠,請您放心。」我小心翼翼地接過那只竹籃,決心絕對不能讓老闆丟臉,一定要把裡面那隻乾乾瘦瘦的小動物養得白白胖胖。

任千歲交待完了他的寵物便要離去,老闆送他到門口。任千歲站在門前,問了老闆一句:「我這次去中土……」猶豫了一下卻又說:「算了。」

「祝大人一路順風。」老闆說著深深一鞠躬,送走了貴客。

任千歲走後,阿苗把她的爪子伸向了籃子裡的小動物,被我拍了回去。下午兩朵花放學回來,也對籃子裡的小動物頗為好奇。看著他們三人眼中的奇怪光芒,我真的覺得,如果公司裡沒有我的話,這隻小動物的未來堪虞。

籃子裡的小動物很好眠,一直睡到了我下班時間到了都還沒醒來,為了不讓牠遭受老闆、阿苗與兩朵花的毒手,我決定把牠帶回家去。

為了省錢,我在北縣租了間二十來坪的老公寓居住。平時騎機車上下班,單程大約只要半個小時,算得上是便宜方便,可是提個竹籃總不好再騎機車,我只好搭公車回家。所幸一路上小動物只是睡,也不吵鬧,所以也不成問題。

搭公車回家畢竟還是沒有騎機車方便,單程就花了快一個小時。回到家後我打開冰箱看了看,最後煎了一尾魚、炒了一盤青菜,又從保鮮盒拿了點醃菜,配著白飯就是一餐。

很多人覺得很奇怪,我明明是男的卻會做飯,也習慣做飯。其實不是沒有原因的!我會習慣煮飯,是因為我媽是個傳統婦女,小時候家中天天開伙,而我免不了要在旁邊幫忙,不知不覺就習慣了在家煮飯。

我媽說,一個家就是要有開伙才會像一個家。認識了老闆之後,我真感激我媽把她的一手好廚藝傳給我,要不然將來就沒人能開伙了不是嗎!

晚上用了一下網路、洗了個澡,不知不覺時間也晚了,我看看還是沒有動靜的小籃子,便去睡了。

閉上眼沒多久,我在半夢半醒間被一個玻璃破碎的聲音驚醒。當時我也睡迷糊了,第一個反應有小偷,便四處張望有什麼可以當武器的東西沒有?結果只在旁邊找到一隻不求人。

算了,不求人就不求人!我抓著不求人小心翼翼地推開房門,慢慢移動到電燈的開關旁,「啪」的一聲把所有的開關打開,屋內瞬時一片明亮。

二十多坪的小房子不算大,這一下子房中有什麼也無所遁形,可是我目光左右搜索了幾次,只看到地上摔破的水壺與一灘水漬,完全找不到「小偷」的存在。突然,我看到我放在客廳角落裡的那個小籃子空了。

知道是怎麼回事了,我便開始尋找起那隻失蹤的小動物,最後我在椅子與小茶几的夾縫中找到了牠;那是隻黃中夾雜著灰黑雜毛、看起來瘦瘦小小,沒比貓兒大上多少的狐狸一隻。

牠瞪著一雙黃眼睛,滿懷戒備地看著我。我也看著牠,心中不禁想著:我記得老闆說過千歲大人是狐妖,那他養這隻狐狸,不就是狐妖養狐狸當寵物了嗎?

隔天早上我爬起來做便當,菜色是絲瓜蛤蜊、地瓜菜與炸雞腿,配湯是玉米濃湯,雖是簡簡單單的三菜一湯,但保證美味且分量十足。小狐湘兒似乎是被我切菜的聲音吵醒了,小小的身子窩在籃子裡,可頭卻鑽出了毯子掛在籃子旁。

當時我正在準備早餐,就也給牠分了一份,內容有牛奶、雞蛋、土司、生菜、火腿,還有一根大香蕉。我自認為這樣的早餐很不錯,但牠卻盯著盤子直皺眉,一副不屑的表情。

我說你也不過是個食客,不要對主人家的菜色東挑西撿的,牠這才肯爬出籃子張口吃飯,吃完又一臉「沒什麼大不了」的表情爬回籃子。

哼!我說你要真不喜歡就不要邊吃邊搖尾巴,末了還把盤子舔乾淨。

後來阿苗跟我說,狐狸「傲嬌」是正常的。雖然我一直不知道「傲嬌」是什麼意思?也不懂為什麼狐狸要「傲嬌」,但我知道阿苗妳的用語可以再不正常一點。阿苗妳老實說,其實妳不是苗女,而是外星人對吧!

等到小狐吃完早餐之後,我就拎著五個便當加一籃狐狸出門上班了。

之後的幾天一直都很平靜,除了不能騎機車上下班這點有些不便之外,與往日的生活並沒有多大改變。小狐每天好吃好睡,也不吵鬧,又聽得懂人話,真的很好養,毛絨絨的尾巴搖起來也很可愛,甚至讓我覺得養一隻小動物也不錯!如果真要說有什麼不好的地方……我想應該就是牠真的太冷淡了一點,不止對阿苗買給牠的玩具不屑一顧,也不讓任何人摸牠一下。

養了寵物一個星期後,某天早上老闆跟我說,之前我們送到法院林先生那邊審查的案件已經判下來了,叫我陪他去取件。我當然說沒問題!對我而言只要能跟老闆在一起,我陳開泰「墓仔埔」也敢去。

與上次一樣,我們來到位於台北市鬧區不遠處的法院,搭專用電梯來到那個地下不知多少層的法院。

再一次來到這個地下法院,老闆一樣還是那麼受歡迎,沿路都有人跟他打招呼,不久就有人特地跑來找老闆商量事情。老闆原先想讓我先走,但林先生卻留我陪他喝杯茶,於是我便又留了下來。

我不知道林先生為什麼要留我下來喝茶,不過可以等老闆倒是不錯。我本以為林先生會用泡茶杯泡茶給我喝,沒想到他卻從身後的櫃子搬出一整套茶具,公然在上班時間泡起了功夫茶。

說來慚愧。雖然我已經當了好一陣子的錄事人,但事實上我對於這份工作的用意其實不是很清楚。老闆雖然有大致向我解說,卻也說得極為隱晦。一直到這一天,我才對我的工作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

林先生說,這世上所有的生命體,終有接受審判的一天。接受審判時的流程大致能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就是錄事、第二是審理,最後是償還。然而這些年以來,償還的業務量實在太大,經由各方審議之後決定,將部分的業務處理時間「提前受理」。

老闆因為擁有三界律師的執照,又當過檢察官,深受各方信賴,再加上他是不折不扣的「人」,因此才會決定由他來承擔這部分的工作。然而老闆的工作量已經太大,所以才會編派一個「錄事人」,幫他處理最耗時的部分。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我的工作內容是要每天待在公司,等待「客人」來錄事的原因。只不過,因為老闆只有律師與檢座的資格,尚未取得法官資格,所以我所做的記錄,老闆只能做初步的判斷,再親自交來法院讓法院這邊來處理。最後處理完的案件再交付給老闆,讓老闆進行執行。

林先生說,提前執行的一大好處,是所有來執行的人都是自願的,所以配合度都很高,不然光是武警的配置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只不過他沒有解釋到底是什麼問題。

除了工作之外,我們還談到了老闆。例如林先生告訴我,老闆非常地保護我,有很多事情都是一點一點地慢慢放給我知道,如果中途我表現出排斥的現象,即便找不到接替的人選,老闆也會讓我離開。

還有一件事就是關於上次我與薛更天、許人間兩人一起被抓走的事。林先生說,三界官方其實不想蹚這渾水,所以老闆當初是動用他所有的私人關係上去救我們……之類的話。

在閒聊的過程之中,我發覺林先生是個很有分寸的人,因為老闆真的不願意讓我知道的事,他都絕口不提。例如……老闆成為夢見那時的事。

我隱約知道老闆那時肯定發生了什麼事,但既然老闆不願意說,所以我也不打算問。因為我相信只要我一直等下去,總有一天他會願意跟我說的。

聊了一陣子之後,我忍不住問林先生:「為什麼你要告訴我這麼多事?」

林先生微微一笑,推了推他臉上那副黑色圓眼鏡。說:「他會備受各方疼愛不是沒有理由的,但我還是希望他不要太勉強自己。只是……」林先生頓了頓,最後還是沒把這話題再說下去。反而笑呵呵地讚美起老闆:「我早知道他的人緣應該很不錯,但從來沒有想到他可以一次動用這麼多資源。」

雖然林先生說老闆朋友很多,是個到處吃得開的人,但我不知為何卻覺得老闆他其實……應該很孤單吧!

我們聊得差不多,老闆也處理完了他那邊的事,便過來接我。他先向林先生道別,又對我說:「開泰,走了。」

我應了聲:「來了。」便由座位上起身,跟著老闆離開。

出法院的時候,一樣有許多人向老闆打招呼,我跟在老闆身後,發覺這次法院裡會反光的物品沒有被遮起來。我趁老闆停下來與別人談話的機會,特別看了一下牆旁的大型座鐘,座鐘上的玻璃只映出了與老闆對談的那個人,並沒有我與老闆的身影。

「怎麼了?回去了啊。」老闆查覺我沒跟上,回頭問我。

「沒有。」我立刻答到,趕緊追上前去與他並肩同行。

老闆!不要說「墓仔埔」,只要能走在你的身旁,要我陳開泰上窮碧落下黃泉──我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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