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器官

鐘小建◎著│PAPARAYA◎封面繪圖
初版日期:2012.5.10 | 售價:220元 | ISBN:9789862903155



簡介

據說接受器官移植的人,行為會越來越像捐贈者,因為器官也有記憶的功能,然而捐給我肝臟的捐贈者,是一名死囚──所以,我也開始殺人了!

讀完這本小說,就像是挖出你全部的內臟!

所有故事,都源起於這場停了一個月的電。喪子的媽媽、倒楣的編輯、臥底警察、神祕駭客、來自未來的人……他們的人生交織在一起,卻都不知道自己的愛,會那麼恐怖!

「你的小孩已經死了!」

鬼電影常常有一個橋段,就是主角父母不能接受小孩已經過世的事實,幻想小孩依舊還活著並且一起生活,直到最後才被別人點破。

我多麼希望這劇情會發生在我身上,哪怕只有一天也好,只要能讓我再感覺到小至還活著並且就在我身邊,無論要用什麼來交換我都願意──

直到一個女孩坐到了我身邊。

她長得很美,年紀很輕,但眼神中似乎有一股說不出的哀傷。她說:「我知道妳最近有殺人,因為從妳身上聞得到血腥味,妳相信同樣磁場的人會互相吸引嗎?我和妳有著很深的牽連,所以我才會遇見妳。」

她們兩人靠著死囚捐贈的器官而活了下來,像是生命共同體且有了神祕的感應;她們答應要殺掉彼此的仇人。但這只是其中一個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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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者簡介

鐘小建 


出生於1981614日,標準 B型雙子座。

白天是辛勤工作的公務人員,晚上是鬼黑幫的下屆幫主,不要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接班,因為要看現任幫主向日魁少爺他還想當多久。

綽號很多而且都很長,包括「再高二十公分就直接進演藝圈,但還是只能當諧星」,興趣是音樂和棒球,某日誤食過期的天山雪蓮激發出文字創作力量,立志寫出的小說電子檔要能塞爆一個4G容量大小的隨身碟。(其中3G多是放謎片啦!)

粉絲專頁:http://www.facebook.com/J0614

作者自序

如果一年只寫兩本作品的話,我希望寫一本自己想寫的,另一本則是讀者想看的。

《死囚器官》就是一本我想寫的書,在這部作品還只有初步概念的時候,我就拿了其中兩篇未完成的稿子,去參加第二屆華人電影小說比賽,原本只是抱著參加看看的心態,卻沒想到能夠進入到複賽,這對我來說真的是莫大的鼓勵啊!

我知道很多讀者有在嘗試寫小說、未來想當個作家,但如果想從事這行業,短篇真的是一個必須要征服的項目,《死囚器官》不能說是什麼很好的範本,但相信看完的各位會增加不少信心吧!寫作真的沒有那麼難,你瞧,就連文筆這麼不好的我,都能入圍比賽了,不是嗎?

很多事情,如果不去做,你永遠不知道你會成功。原地踏步的人,只會拿到「鑽地天王」的封號,不會得到一百公尺賽跑第一。

這部作品收錄了五篇故事、五種心情,反覆交織著不預期的矛盾與不完美,如果能夠發現其中的關聯性,閱讀起來應該會很暢快吧!

其實我私底下是一個很悶的人,之前寫了那麼多歡樂的作品,我都有點懷疑那會不會是另一個我在半夜爬起來寫的,所以《死囚器官》對我來說是一種很掙扎的挑戰,很想跳脫以前給讀者的印象,又擔心讀者不太能接受這種風格,但我還是要說,這才是我想寫的。

眼尖的讀者或許會發現本書的其中一篇故事曾收錄在某部短篇合輯裡面,是的,那篇就是整部故事的起源,當初因為很愛那部短篇,才會有修改後繼續擴寫的想法,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比較一下兩篇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或許就能體會該如何讓一個小小的事件,寫成一個大大的故事。

完成這本書的時候,恰巧是2012年國際書展那幾天。201221,不但是我寫作滿兩年的日子,也是我寫作以來最重要的日子之一,因為那天我登上了書展的舞台,參加我人生第一次的簽書會。

會不會有第二次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永遠都會記得那天站在我面前的讀者,所有的細節與對話,我通通都記在腦子裡了,我永遠都不會忘記你們的支持與鼓勵,謝謝你們,有你們才有鐘小建。

我會繼續挑戰我想寫的內容,但也絕對不會忘記交出你們想看的故事。

本書獻給洪佩儀與鐘靖杰,願我能成為你們心中永遠的驕傲……
20124


精采試閱

HAPTER 1  肝  

「碰!」

那聲音應該是這樣吧!

當時我不在現場,但我兒子──小至,應該就是被這樣的巨響帶走生命的吧!

我呆坐在椅子上,看著小至那張笑得很開心的照片,可是我卻永遠再也碰不到他了。

簡易的靈堂,燒香產生的煙緩緩上升,我抬頭凝視那團聚集在天花板的煙霧,等待下一次燒紙錢的時間。

原來人死後的那些繁文縟節,是要讓活著的人有事情做,才不會想太多。

這是一間殯儀館,小至的屍體就在靈堂後面,他才唸國小,原本還有大好的人生等著他,卻沒想到會這樣突然走了。

「甄玲,我們先走了,妳別太難過,公司那邊我會幫妳請假,妳就好好處理小至的後事,妳剛動完手術,自己也要多休息,別太累了。」

兩個年紀和我相當的女子伸手拍著我的肩膀試圖安慰我,我閉著眼睛微微點點頭,起身送她們離開這個誰都不想多待的地方。

她們是我的同事。

三年前和前夫離婚後,我在一間貿易公司上班,那時候小至才五歲,而我是一個剛失婚的中年婦女。

這身份就像是一種原罪,我和小至明明過得很開心,我們擺脫了那個爛人,應該是值得慶祝的一件事,但每個人得知我是單親媽媽,都會像剛剛那兩位同事一樣拍著我的肩要我加油,或是在背後用奇怪的眼神猜測我離婚的原因。

我二十七歲就和前夫結婚,直到我三十七歲才生下小至,那時我的前夫早就有了外遇,我還傻傻以為小至的出生會讓他回心轉意,但後來才知道那只是我自己的癡心妄想。

別太難過?我的心裡浮現同事剛剛安慰我的話。

親人過世了怎麼可能不難過?旁人說得容易,卻不知道身為單親媽媽的我,面對愛子意外身亡,心裡有多痛。

那種痛,比拿刀在心上劃過還痛。

那種痛,不會隨著時間流逝而減輕。

那種痛,其實根本沒有辦法形容。

我甚至不願回想起接到噩耗時,我到底是怎麼趕到現場的。

我只記得那天是我四十五歲的生日。

我生日的前一個月,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全城電力突然完全中斷,導致上班族無法上班、學生也被迫在家自習,亂糟糟的城市簡直就像致命病毒快速擴散時才會有的情況,原來人類對電力是如此依賴,沒有電,好像什麼事情都做不成,依賴的程度就像我和小至,沒有小至,我什麼事情都不想做。

那一個月,小至和我樂得在家休息,平常我忙於工作,小至雖然才八歲,但已經像個小大人,能夠自己打理生活起居,那三十天,應該是我這輩子最快樂的三十天,雖然哪裡都不能去,但能和小至在一起,我情願用剩下的生命交換,只是現在用什麼都換不到了。

我趁著白天打掃的時候,看到小至書桌旁的月曆上用注音在我生日那天寫著「媽媽的生日」,他還在抽屜裡偷偷存了好幾百塊,我想他應該是把我平常給他的早餐錢省下來,我連早餐都沒時間幫他準備,想想我真是一個不盡責的母親啊!

貼心的小至一定是存錢想送我生日禮物,我也不說破,靜靜等我生日那天的到來。

政府始終沒有交代為何電力會中斷那麼久,只透過報紙和一些文宣告訴百姓,應該是有駭客入侵城市的電力系統,電力將會中斷整整一個月。

他們知道原因,卻想不到任何解決的辦法,任憑電力中斷那麼久,真是夠可笑的,不知道是哪個駭客的傑作。

說實話,我很感謝那名駭客給了我與小至三十天的相處時間,但也恨他。

我恨他的原因,是因為在我生日當晚,小至藉口說要去同學家借作業,我知道他是想去買我的生日禮物,因為學校都停課一個月了,哪來的作業?於是我叮嚀他街上沒有電力,要他早去早回並且注意安全。

誰知道他再也沒回來過。

「停電時的蠟燭,應該會特別耀眼吧!」我當時猜測小至一定是去買蛋糕,正雀躍著要許什麼願好時,電力突然恢復了。

「拐拐拐──」

街道上滿是電力設備復電時的鳴聲,政府說的沒錯,電力真的「只」中斷一個月,分秒不差。

我正準備到廚房拿餐具,讓我心碎的電話就在這時候響起。

警察打電話到家裡,跟我說小至出了意外,我起初以為是開玩笑的,但警察詳細描述了小至的服裝,我才慌張的來到兩條街外的意外現場。

小至的屍體就躺在馬路邊,他是被壓死的,而讓他死亡的,居然是兩個從高樓掉下來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不偏不倚地壓到小至的頭頂,讓小至頸椎骨折當場身亡。

看到小至的屍體,我終於明白警察為何只描述了他的服裝,因為他的外貌根本慘不忍睹。

「如果電早一點來……或是晚一點來,說不定就不會有這起意外了。」

當時警察是這麼說的。

警察說意外發生的時間點應該就是在復電的那一剎那,當時下著小雨,沒街燈的路口漆黑一片,整個城市的光源只剩下商店內緊急照明設備發出的微弱亮點,所以小至應該是沿著雨遮行走。

但復電後街燈亮起,他應該感到很高興電力終於恢復了,於是不顧細雨,走到了街道正中央,想看看住家那裡是不是也復電了,從他的腳印就可以看出警察的推論是正確的。

這幾步的距離,卻帶他走向地獄,同時也是我的地獄。

兩個莫名其妙的男子從天而降,也莫名其妙帶走小至的生命。

麵包店老闆說小至在一個月前就訂了一個蛋糕,停電的這段期間,老闆不想失信於一個小朋友,在機器難以運轉的情況下,還是勉強做了一個簡易的蛋糕給他,老闆說他永遠記得小至來拿蛋糕時的神情。

喜悅。

即使當時燈光昏暗,他還是能夠感受到小至喜悅的神情。

我當時看著地上那個砸成稀巴爛的蛋糕,我想我的心——

也是那個形狀吧!殘破不堪。

我怔怔的站在小至的遺照前,用手隔著衣服撫摸著胸腹間的縫線。

在停電前幾天,我剛接受換肝手術,去年我的腹部常常不明的疼痛,去醫院檢查後,醫生說是肝癌,而且已經到了要換肝的地步,或許忙於工作的我是刻意忽略身體發出的警訊。

我不是名人,沒有特權、沒有財力,只能乖乖排隊,但在台灣,器捐的人不算多,直到一個多月前,我才等到我要的肝。

在我得知我得了肝癌之後,脾氣變得非常暴躁,小至一個不小心的動作,都會惹我將他痛打一陣,我打他,是希望他能夠快點長大,因為說不定我能照顧他的時間不多了。

小至也深知這一點,所以每當我打他時,他總是默默承受,忍著眼淚不掉下來,我不忍看到他這樣子,所以最後總是母子倆抱在一起痛哭。

我打小孩的舉動或許引起了鄰居的注意,有幾次我打小至的時候,警察接獲報案還到我們家來了解,我猜應該是樓下鄰居報的案吧!我不但不怪那位鄰居多管閒事,反而還很感激他,阻止我因為患病而越來越暴躁的脾氣。

小至在新年新希望的許願卡上寫著希望我能夠早日康復,他的願望在我生日前真的實現了,我等到了我要的器官,我們兩個還到餐廳去慶祝。

但這不過是讓我的人生在天堂和地獄間不斷來回的前奏罷了。

手術很成功,幾天後我就可以下床緩慢行走,在大停電那段期間我已經回家休養了。雖然按照規定,受捐者無法得知捐贈者的資料,但我卻知道捐肝給我的捐贈者是誰,因為電視新聞每天都在報,我在病床上,無論轉到哪台都看得到相關新聞。

捐贈者……

是一名死囚。

他死後同意將全身所有能用的器官都捐出來,而我也是其中一名受惠者。

但……真的是受惠嗎?

我搖搖頭嘆了口氣,為何我的命運如此乖舛?


又到了燒紙錢的時間,我從思緒中跳回,一整排的臨時靈堂,弔祭的不是只有小至一個,他的相片旁邊還有其他人的相片,而我正好看過旁邊相片中的這名男子,因為他正是最近新聞經常播報的人物。

捐贈器官的死囚。

他相片前面的香爐沒有任何一炷香,他都死了一陣子了,卻沒有親友安排下葬,任憑器官已經被掏空的大體置放在這裡,看來他也是一個可憐人吧!

我捻了一炷香插在他的香爐內,畢竟我的體內有他的器官,嚴格說起來,我和他已經產生了一種另類的血緣關係。

等到香全部燒完了,我孤單一人走回住處。

小至的房間和他還在世的時候一模一樣,完全沒有改變,我走進他的房間,緩緩坐在他的床上。

我多麼希望此刻他正躺在床上睡覺,規律的呼吸聲會是我最想聽到的聲音,我停止了呼吸試圖仔細聆聽,但室內萬籟俱寂。

我用手撫摸沒有溫度的床,恐怖電影裡常常會出現這樣的橋段,就是主角父母不能接受小孩已經過世的事實,幻想小孩依舊還活著並且一起生活,直到最後才被別人點破。

「你的小孩已經死了!」

我多麼希望這劇情會發生在我身上,哪怕只有一天也好,只要能讓我再感覺到小至還活著並且就在我身邊,無論要用什麼來交換我都願意。

我又哭了,我的小孩已經死了,我就這樣躺在小至的床上睡著了。

睡到半夜,我突然醒了過來。

沒有任何原因,既沒有地震,手機也沒響,更沒有人將我搖醒,我的身心明明很累,但我就是醒過來了,沒有任何原因。

我環顧四周,房間內十分寂靜,我起身走到窗戶旁,窗外汽車頭燈的光線經過反射,映照在玻璃上。

這是我平常不會多加注意的光線,現在卻讓我覺得有點刺眼。

我回到床上闔上眼睛,最近這一連串的事情實在讓我一閉上眼睛就會胡思亂想,那些讓我永生難忘的畫面,就像不用錢似的不斷在我腦海裡重複播放,偏偏我睜開眼睛,放眼所及都是令我傷心的回憶。

「我必須離開這裡。」

這句話像是晴天的一道落雷,突然在我心中快速劈過。

我又睜開了眼睛,對!我必須離開這裡,我要找點事情做,什麼都好,只要一忙,我就不會想起小至那張天真的笑臉了。

一定有哪個環節出錯了,我才會落到這個地步,我要找出令我踏錯每一步的人,然後用我自己的方式,將我的不幸全部報復在他們身上。

對!就是這樣子。

我似乎找到了活下去的動機。

我走出了小至的房間、走出了這個家、走出了這個傷心地,但我可能永遠都走不出「命運」那雙邪惡的手掌心,唯一可能出現的短暫幸運,就只是在沒有地心引力的情況下走到了「命運」的手背,但繞一圈後又會回到手心。

大學時認識了前夫,以為他會是我這輩子最重要的人,我們會永遠走下去,但結婚沒幾年他就開始外遇;盼了好久的小至終於誕生了,原以為我跟前夫的關係會獲得修補,但卻沒有,我們反而離婚了;不靠男人的我好不容易在職場上闖出一片天,但我卻得了肝癌,那一刻彷彿世界末日就降臨在我身上;好不容易等到了肝臟移植,但小至卻死了。

我不斷在天堂與地獄之間來回,或許哪天我走累了,我會永遠停在地獄,不走了。

我第一個要報復的人,或者說是我唯一要報復的人,應該就是我的前夫吧!如果沒有他,我應該就不會陷入無間地獄;沒有他,一切不愉快的事情,應該就都不會發生了吧!

我來到馬路邊,此時一台車都沒有的路上顯得很冷清,但還是沒有我的心冷。

我從口袋裡拿出手機,撥了一通電話給前夫。

現在是凌晨三點。

「喂……大華,小至他……」

電話接通後,我的話才說到一半,就被前夫的吼聲打斷。

「瘋女人!妳知不知道現在幾點啊?」

「……」我沉默了。

「有什麼屁快點放,老子還要睡覺。」

「小至他……」我說到這裡突然改變了想法,不打算告訴他小至已經死掉的事情,於是說道:「小至很想你……」

「妳到底要怎樣才甘心啊!離婚後我都把孩子讓給妳了,妳到底還想怎樣啊?我是死了嗎?很想我?很想我不會來找我嗎?」

「我沒辦法帶他去找你。」

「妳看!妳這媽媽怎麼當的?整天只知道工作,說不定小至跟著我還比較好一點。」

「你可以來找他嗎?」

「那也要等我放假啊!」

「星期六好不好?明天就是星期六,你過來找他。」

「再說吧!沒有別的事的話,我要掛電話了。」

「小至很想你,我也很想你……」

「神經病!」

大華說完這三個字之後,我的耳邊只剩下電話掛斷的「嘟──嘟──」聲,所以當然,他也沒聽完我想說的話。

「去死——」

我也很想你去死,這才是我想說的話。

我漫無目的的流浪,腦海裡想到的是以前的回憶,包括我跪在大華的腳邊求他不要走,如果他離開了,這個家就破碎了,小至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庭。

但我夢想中的那個家,卻被一隻腳給踢碎了。

腳的主人正是大華。

他伸腳踹在我的臉上,我感覺到一陣暈眩之後向後跌倒,年紀還小的小至踩著細碎的步伐來到我身邊,企圖用他小小的力量將我扶起來。

「滾!」

那是我們離婚前,大華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滾?

我要滾去哪?

我們住的那間屋子是我爸爸留給我的,大華在我們離婚前就偷偷把屋子的所有權轉到他和那個女人的名下,打輸官司的我,只好帶著小至在外面租了一間小套房窩著。

如果我們還住在那個家裡面,小至應該就不會死了吧!

我邊想邊搖頭,不是應該。

是一定不會。

電視或電影的每個故事中,至少都會有一個壞人,那齣戲才能演下去,而在我人生的故事中,我想大華就是那個人。

把我推進地獄的大華,現在變成了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很可笑。

我不知不覺走到了那間「曾經」屬於我的房子前,天已經亮了,我蹲在巷口,讓路邊的舊衣回收桶擋住我的身子,我的視線緊緊盯著門口。

大概八點多,大華和他現任老婆出了門,大華用遙控器打開停在門口的車門鎖,兩人有說有笑的上車,一分鐘之後車子開到了大馬路上。

我從回收桶後面閃身而出,低著頭快步進到那棟大樓的電梯,我遲疑了一會兒,才按下七樓的按鍵,我不住在這裡已經很久了,久到我不願意回想以前是住在哪一樓。

電梯直達七樓,幸好一路上都沒有停下來,避免了遇到熟人的尷尬。

我出了電梯,從口袋裡拿出鑰匙,插進鐵門鑰匙孔轉動。

果然,不僅屋內的女主人換人了,連門鎖也換了。

我重重在門上踢了一腳,但我更想在大華頭上踢一腳。

我搭電梯回到一樓,其實就算門鎖沒換,我也不知道我要進去幹嘛!我甚至不知道為什麼會來這裡,說不定一切都是淺意識作祟,雖然我還沒弄清楚最深層的那個我到底想做什麼。

我又蹲回了巷子口,看著太陽來到最中間的位置,然後落到了其他大樓身後。

蹲了多久我也不是很清楚,到了晚上氣溫越來越低,但我還是沒有從回收桶裡拿幾件衣服來穿。

大華的車子回來了,我沒記錯的話,他現在的老婆和他在同一間銀行上班,因此上下班都是一起。

我看著七樓的燈亮起,他們回到了溫暖的室內,我卻只能孤零零的蹲在寒冷的室外。

蹲著,蹲著,蹲著,蹲著,是我現在唯一能做的事。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口袋裡的手機響了,來電顯示是大華,於是我接起電話。

「喂……」

「我明天去找小至,我帶他去樂園玩,早上九點。」

「他不在家,我跟你約在別的地方。」我把殯儀館的地址告訴大華,但沒告訴他那裡是殯儀館。

「嗯!」

他說完後掛了電話,我終於知道「另一個我」在這裡究竟是在等什麼。

白天和黑夜持續交替著,並沒有因為誰的離去而改變,我已經忘了我究竟多久沒睡覺了,我甚至失去了時間概念,若不是周遭事物隨著陽光漸變清晰,我真的不知道已經天亮了。

大華出了門,這次只有他一個,當然,他現任老婆不可能會去見小至。

車子開遠,我從路邊撿了一根廢棄的裝潢木條,走進大樓內,坐上電梯,來到七樓住家的大門前。

我按下電鈴,側身躲在一旁的鞋櫃前,除非把大門打開,不然室內的人看不到我。

裡面那道內門開啟了,我連忙用手摀住口鼻,以非常含糊的聲音說道:「我手機忘了帶。」

「真是的,忘東忘西。」

屋內的女子將鐵門打開,我趁她不注意,往鐵門重重踢了一腳,鐵門框撞向她的頭,她尖叫了一聲退進門內,我連忙拉開反彈的鐵門,衝了進去。

「哎呀!妳、妳是……甄玲!」女子用手摸著頭看著我。

我沒想到她居然還記得我,我們只見過一次面,那是在律師事務所的樓下,我和大華簽字離婚後,大華下了樓馬上和她一起手牽手離開,完全無視我的存在,的確,從那一刻起,我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了,我在他眼中等於是一個隱形人。

「去死吧!」

我揮舞手中的木條,狠狠地往她的頭砸了過去。

「碰!」

清脆的聲音從她頭頂爆出,但不止聲音,還帶有一串血蓬,她悶哼了一聲倒在地上。

我丟下手中的木條,並且將大門關好,然後把她拖進房,再拖到床上。

我這時才知道,原來一個沒有意識的人會這麼重,我原本以為我心裡的罪惡感也會這麼重,但是卻沒有。

我從衣櫃裡拿了一件衣服,再從廚房取了一把鋒利的剪刀。

衣服被我從中剪開,剪成細條狀,我將她的四肢綁在床的四角,剩下的布料塞進她的嘴裡,這等一下會有用處。

我握住剪刀柄,將刀尖擺在她的腹部上,一用力,尖端刺進了她的皮膚和肌肉,紅色的血液像是湧泉般溢出,她也因為刺痛而開始呻吟。

「噓……」

我用手指抵在嘴前,示意她別吵,雖然我知道沒有麻醉就進行「手術」,是一件非常痛的事情。

「啊──妳幹什麼?」

她醒了過來,當她見到肚子被我劃開一條傷口之後,立刻大聲尖叫,但她嘴裡的布條發揮了作用,她的聲音聽起來很悶,我從她的臉上看到無限恐懼。

她開始不斷揮動著四肢,但怎麼都掙脫不了束縛。

「啊──啊──啊──救命啊──」

「別吵!」

我拿枕頭蓋住她的臉,再回到客廳將那根木條撿了起來。

她用力轉頭將枕頭甩到了地上,當她的雙眼再度可以視物,我便以打棒球的方式握著木條,猛烈朝她頭部揮去,這是她在這短短十分鐘內第二次昏厥,我保證她這次絕對不會那麼容易醒來。

不只血液噴出,就連她的頭部都變形了,我看到外露的頭蓋骨,腦部受到重創的她,也許再也醒不過來了,但說不定變成植物人,對她來說,是死之外的另一個好結果也說不定。

我繼續剛剛未完成的工作,用剪刀剪開她的肚皮。

我沒學過任何開刀技術,也不知道我現在開的部位底下究竟會是什麼器官,只知道剪刀不斷交替剪開她皮肉的感覺,就像是在剪很厚很厚的布,刀尖交錯時,發出「嘎嘎嘎」的聲響。

她的肚皮被我剪開了一隻手能伸進去的大小,我就像是在參加摸彩活動,閉著眼睛,將手伸進她的體內一陣掏摸,摸到哪個器官,那個器官就是我的,雖然我不知道最大獎是什麼。

 「咕茲──」我的手滑進她的體內,摸到了濕濕滑滑的東西,而且是——

條狀的。

我不知道這條東西的尾端在哪裡,於是隨便用剪刀將它從中剪斷,然後抽了出來。

原來是腸子。

我像是魔術師在表演永遠拉不完的彩帶般,不斷用兩手交替將她的小腸拉出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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