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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殺人魔太狡猾,還是警察太無能?!

 【鬼道‧伊藤翔】版主 伊藤翔

 
所有過程,那些哭喊,鮮血,和他們的痛苦……
 使我感到非常放鬆和無法替代的喜悅
 ──安德列.齊卡提洛 
 
 《殺人魔  全球十大連續殺人案》
 作者:伊藤翔 | 封面繪者:FC 
 初版日期:2010/8/18
 售價:49元 | 販售地點:全省7-11

 內附精彩試閱 
 No.1  雨夜屠夫

簡介

198223日,香港尖沙咀。

在繁華熱鬧的尖沙咀,酒店、夜總會和舞廳隨處可見,吸引無數的酒女、舞女來這裡工作掏金。

想賺錢的人,包括「美麗華酒店」旁排班的計程車司機。

雨已經下了一個晚上,不斷地打在計程車的擋風玻璃上,在霓虹招牌紅色燈光的反射下,顆顆雨珠是又大又紅,像一滴滴的鮮血。

 一輛大紅色的計程車上,坐在駕駛座上的X雲看著「美麗華酒店」的大門口。

 被燈光染紅的紅色雨珠不斷打落,林X雲撥動了一下雨刷的控制器。

在「美麗華酒店」的不遠處,X與兩個女人東搖西晃的,從街邊走向酒店,喝得醉茫茫的她,剛跟舞廳的好姐妹吃完宵夜。

 誰都不想載醉女,收不到錢是其次,萬一在車上又吐又鬧,才是最最麻煩的。

 不過X雲卻打開了車門。

 一身酒氣,眼神迷茫的陳X蘭鑽進編號BR22X2的車裡。

「司機,到觀塘。

X雲看了坐在副駕駛座上的X蘭一眼,然後鬆開手煞車、打擋,將車子駛離「美麗華酒店」。

計程車消失在街道的轉彎處── 

對殺人魔來說,殺人動機是什麼,一點也不重要

由「全世界最凶殘暴行」改編的犯罪小說 ,讓你捨不得放下書

作者簡介

我是伊藤翔。
當過製作助理,也發過藝人通告,最後當上了節目編導。當自己以為可以昂首闊步,走向美滿人生另一個的階段時,這才突然重重地摔了一跤。
 摔的是鼻青臉腫。
生過一場大病後,我休養了將近兩年,之後放下所有,人生歸零,重新來過。也因為這樣,寫作起步有點晚,所以想瘋狂地趕上「進度」!
2006年2月,我出版第一本兒童小說《等不到你長大》。2008年4月,出版第二本兒童小說《他的職業是犯人》。現在左腦寫驚悚小說,右腦寫兒童小說。左腦+右腦再嘗試寫電影劇本。最大的目標就是寫出文字作品的代表作。不管是電影劇本還是小說。
請大家多多指教。 
【鬼道‧伊藤翔】http://www.wretch.cc/blog/tom61930726
瀏覽人次已破10,000,000 
在明日已出版作品:《食人禁咒》2010.6《殺人魔 全球十大連續殺人案》2010.8
預計出版作品:《食人禁咒:獅魁的復仇》2010.11

精采試閱 

No.1  雨夜屠夫

「我每逢做大事,都要做記號,這個是我的習慣!」

「如果不是因為要把照片沖洗得更好,警方可能一生一世也破不了案。」

──林過雲。 

一、替天行道

插上電源,按下開關,小電鋸啟動了。

昏暗的房間裡,鋪滿報紙的地上躺著一具貌美的年輕女屍。

一名看不清楚面貌的男子拿著電鋸就往屍體鋸去,殷紅的血隨著鋸片的滾動,帶著肉屑飛濺出來,濺在牆上。

電鋸聲不間斷的響了數十分鐘,男子臉上、身上早已被噴上許多點狀鮮血。

男子將鋸下來的屍塊用許多張報紙包好,再放進塑膠袋。由於血和肉屑飛濺在房中各處,男子趕緊清理乾淨。

因為,家人就快回來了。

傍晚時分,男子開著香港特有的大紅色計程車駛向沙田區,後車廂正放著裝有屍塊的塑膠袋。

在車上,男子不斷地回想著第一次殺人的感覺。雖然有些害怕,感覺自己處於夢幻中,但沒有絲毫的愧疚感。

因為,這是在替天行道! 

 

198223日,香港尖沙咀,凌晨大約四點多。

尖沙咀「美麗華酒店」旁,排了一長列的排班計程車。

酒店周遭的霓虹招牌不停的閃爍,就像個花枝招展、濃妝豔抹的女人,扭腰擺臀不停地向酒客招手。

在繁華熱鬧的尖沙咀,酒店、夜總會和舞廳隨處可見,吸引無數的酒女、舞女來這裡工作淘金,當年22歲的夜總會大班陳鳳蘭也不例外。

想賺錢的人包括排班的計程車司機。

雨已經下了一個晚上,雨點不斷地打在計程車的擋風玻璃,在霓虹招牌紅色燈光的反射下,顆顆雨珠又大又紅,就像一滴滴的鮮血。

一輛大紅色的計程車上,坐在駕駛座上的林過雲看著「美麗華酒店」的大門口。前面已經有好幾名同業載走乘客。

林過雲有雙單眼皮的眼睛,臉型瘦長,身材也是一樣。

被燈光染紅的紅色雨珠不斷打落,林過雲撥動了一下雨刷的控制器。這雨刷就像毀屍滅跡的兇手,為了怕人發現,迅速地將這些「血滴」抹去。

在「美麗華酒店」的不遠處,陳鳳蘭與兩個女人東搖西晃的,從街邊走向酒店,喝得醉茫茫的她剛跟舞廳的好姐妹吃完宵夜。

與好姐妹分手後,陳鳳蘭穩住腳步走向排班的計程車。

前面三輛車都不想載陳鳳蘭。誰都不想載醉女,可能收不到錢是其次,萬一在車上又吐又鬧,才是最最麻煩的。

不過林過雲卻打開了車門。

一身酒氣,眼神迷茫的陳鳳蘭鑽進編號BR22X2的車裡,「司機,到觀塘。」她說。

林過雲看了坐在副駕駛座上的陳鳳蘭一眼,然後鬆開手煞車、打檔,將車子駛離「美麗華酒店」。

計程車消失在街道的轉彎處,陳鳳蘭也從此人間消失! 

二、尋找屍塊

1982211日,上午大約十點左右。

一批工人乘小船到香港沙田區城門河工作,發現一個狀似人頭的東西,還連著頭髮在河面漂流。撈起來後,工人當場嚇個半死,原來真的是顆人頭,於是趕緊報警。

警方奔赴案發現場,開始沿城門河流域找尋屍體的其餘肢塊,直到傍晚五點多,才在距離發現人頭處約一百碼的淺灘,找到一個疑似裝有屍塊的大塑膠袋。

拆開後,警方發現是一雙齊口切斷的人腿,於是將稍早發現的人頭和腿帶走化驗。

找到屍塊的消息成了當日的頭條新聞,香港電臺在中午已經用快報的方式播出,林過雲也聽到了這則新聞。

1982212日,當日一大早,一台直升機在城門河上空盤旋。

住在城門河附近的居民都知道發生天大的事了!

香港警方出動大批警力和直升機,沿著城門河仔細搜尋。結果中午時分,再找到一個塑膠袋,袋內裝有一對齊口切斷的手臂。

被切下的左手臂近肩處有個紋身圖案,那是一把藍色的小刀,貫穿著一個紅心,紅心旁有一隻飛翔的燕子。

當電視播出這則新聞後,陳鳳蘭的父親陳石山就主動出面認屍,但因為被分屍、頭顱面容也腐爛損毀,因此他無法確定死者是不是他的女兒。

隔日,陳石山與陳鳳蘭的丈夫一同來到停屍間,最後憑著屍體上假牙的牙托、右臂上的刀疤痕和手臂上的紋身圖案,肯定死者就是陳鳳蘭。之後警方再尋獲陳鳳蘭的另一段屍塊,是她由頸至腰的部分,發現時只有少許肉附在上面。

陳鳳蘭總共被分屍成七大塊,但警方只找到六塊,臀部那塊,始終找不到,可能早已被河水沖出大海。

碎屍的身分獲得證實,但破案卻毫無線索。警方最初懷疑是黑社會實施「家法」,以警惕背叛者;也懷疑是國際販毒集團彼此鬥爭的犧牲者,但經過調查,當初已排除這些潛在的殺人分屍原因。

警方查問過陳鳳蘭的親友和舞客,一樣找不到可疑之處。

調查陷入膠著,此時卻傳出靈異消息。

在陳鳳蘭失蹤後的第二晚,陳鳳蘭的姊姊夢見妹妹跟她說:「要買海藻煮湯去骨火」。

陳鳳蘭的姊姊事後憶述,海藻的「海」和去骨火的「骨」與妹妹的屍骨沉入海底,是不謀而合!

時間一天一天過去,「陳鳳蘭分屍案」一直無法偵破。很快的,人們就慢慢淡忘這件恐怖的分屍案,無人關心後續的發展。 

三、進行「解剖」

3個月後,1982529日,凌晨五點,香港油麻地。

那天同樣下著傾盆大雨,31歲的陳雲潔剛下班,已婚育有兩子的她,為了貼補家計到香港「金喜來康樂中心」當收銀員。

陳雲潔因為趕著回家照顧兒子,於是順手攔下一輛計程車,而司機正是林過雲。

車子開到半途,林過雲突然把車停下。

「不好意思,車子好像出了問題,我下車看一下。」林過雲對坐在後座的陳雲潔說。

陳雲潔沒有多想,眉頭只皺了一下。

下了車,查看過周圍情況後,林過雲打開後車廂,取出預藏的刀子跟手銬,接著他威嚇陳雲潔,要她自己銬上手銬。

陳雲潔嚇呆了,只好聽命行事。

銬上手銬的同時,林過雲已經把電線套在她的脖子上然後勒緊。陳雲潔拚命呼喊,但滂沱的雨聲把她的聲音給淹沒,雨點將她的生命之火逐漸澆熄。

陳雲潔成了林過雲手下的第二名受害者。

勒死她之後,林過雲把車開回家。他住家大廈的警衛正在打瞌睡,於是他成功的把屍體用電梯運回家裡,把屍體藏在房間床底下,然後開車去車行交班。

回到家,見家人已外出,林過雲搬出了陳雲潔的屍體,剝光衣服之後,拿出相機開始對屍體拍照。

拍完照,林過雲拿出家用攝影機對準陳雲潔的屍體,準備進行錄影「解剖」。因為他之前使用的電鋸無法有效的割除人體器官,於是林過雲拋棄電鋸,改用手術刀,還買許多書回家學習解剖知識和人體結構。

這時,屍體已經開始僵硬,難以擺佈,林過雲一邊用力調整屍體,一邊說:「唔該借歪〈謝謝,請讓一讓〉。」

「唔該借歪。」他又說了一遍。

林過雲一邊「解剖」,一邊將陳雲潔的部分器官放進玻璃瓶中,用白酒浸泡保存。將屍體「解剖」完後,林過雲抽上一根菸,開始盤算要如何棄屍。

過沒多久,他從床底找出剛買回來的麻布袋,用塑膠袋將陳雲潔的屍體包好,再放進麻包袋塞進床底。之後他同樣快速地打掃了一下房間。

這期間,林過雲的弟妹察覺情況有異,但知道哥哥性情古怪,也不敢多問。

而跟林過雲睡在同一個房間的弟弟,也從來沒有發現哥哥這個恐怖的祕密,因為大家早有協議不碰對方的東西,而弟弟長期以來都遵守這個協議。

到了半夜,林過雲開著計程車到香港銅鑼灣大坑道某處的半山腰,然後將麻包袋往下扔。一陣「沙沙」的聲音過後,除了蟲鳴聲,一切又歸於靜寂。 

四、第三個獵物!

殺人後,林過雲都會在月曆上的日期欄,用簡單的英文字寫上他的殺人記錄。有重要的事情發生時,他都會紀錄上去,這是他的習慣。

林過雲也是個有收藏傾向的人。他喜歡井井有條,因此所有收藏的色情錄影帶以及他拍的屍體影片、照片,都分門別類做好目錄。

對於用白酒保存人體器官,林過雲始終認為不妥,所以他問白天班的司機製作標本的方法,對方回答他:「必須用防腐劑才行。」

隔天,他把拍了陳雲潔屍體照的底片拿去沖洗。

沖洗照片的地方是用電惱和機械沖印底片,不需要人手,他不怕被人揭穿殺人分屍這事。

沖好照片,林過雲還順道買了防腐劑回家。將白酒換上防腐劑後,他發現防腐劑的味道很刺鼻,為了怕家人聞到,他把樟腦丸弄碎灑遍房中。

陳雲潔離奇失蹤後,家人趕緊報警處理,不過警方卻毫不在意,只把陳雲潔的相片發到各報館,請見過她的人到警局備案說明。

另外一方面,「陳鳳蘭分屍案」也沒有什麼突破性的進展,於是林過雲開始尋找他的第三個獵物!

1982617日凌晨四點多,29歲的夜總會女服務生梁秀雲,成了第三位枉死的女人。

梁秀雲坐上林過雲的計程車後,林過雲一如對付陳雲潔般,拿出刀子,威脅梁秀雲戴上手銬,再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屍體運回家中。

他也有拍照,再割除梁秀雲的部分器官,放入裝有防腐劑的玻璃瓶中。

對於所有的受害女子,無論是美是醜,每名受害者的臉部都用東西掩蓋,有時是膠帶封眼,有時是用書本遮住面部。

林過雲似乎對她們的臉孔與身材毫無興趣,只迷戀於她們的身體器官。

梁秀雲的屍體,林過雲也是用兩個麻包袋裝著,然後開車到大坑道,丟棄在上次棄屍的山坡下。

到了19826月,林過雲手中的「收藏品」包括了三對乳房、一對卯巢、一個子宮、一個腎臟和三段分屍的錄影帶和上千張照片。 

五、第四次行動

半個月後。

林過雲進行了他第四次,也是最難忘的一次殺人行動。

198272日晚上十點多,當年17歲,剛畢業的梁惠心參加完謝師宴後,與兩位同學在地鐵站分手。

因為當時下著雨,母親又叫她早點回家,於是她招來一輛死神開的計程車。

「自己戴上手銬!」林過雲威嚇著說。

「不要呀!」梁惠心嚇得花容失色,大聲的哭了出來。

「閉嘴,給我戴上手銬!」

眼前有一把雪亮的刀子,梁惠心只能乖乖地戴上了手銬。林過雲腳踏油門,把車開往長沙灣。在路程中,林過雲因為沒有使用暴力,讓梁惠心的心情逐漸平復下來,還問他一些問題。

之後,林過雲把車停在葵湧路大橋附近,與梁惠心聊了一小時。

聊著聊著,林過雲見有人經過,就把車子開到附近的一處加油站,然後繼續與梁惠心談關於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及未來的問題。

對於梁惠心而言,這是她一生中最驚恐的談話時刻,但對林過雲而言,這可能是他一生當中與人連續談話最長的一次。

因此,在四名受害者裡,林過雲對梁惠心的印象最為深刻,他記得粱惠心的名字,也從報章上認出她的相貌。

殺死陳雲潔後,林過雲只能對警方說,他殺死的女子姓名中有一個「潔」字。

從晚上十點多開始,一直到隔日73日大約凌晨三點,在驚恐中度過的梁惠心疲倦地在座位上睡著了,而林過雲也打起瞌睡。

凌晨五點多。

林過雲首先醒來,他看到睡著的梁惠心,忽然記起把她載到這裡的目的,於是撲前,把梁惠心給勒死。毫無防備的梁惠心頓時香消玉殞!

殺人成癮的林過雲殺了第四個女人。

將屍體帶回家,他重複著之前處理屍體的過程,接著林過雲在73日的月曆上寫著「第四次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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