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急著死,「鬼」會幫你達成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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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泉委託人】最驚悚的新作 《黃泉委託人:鬼門關》 |
簡介
鄭重介紹:安地不可思議及光怪陸離同好會,團員誓言,破除網路靈異傳聞。
靈異事件,卻無所不在──
「不用急著死,我會幫你達成心願的。」
女鬼笑得開懷,兩邊嘴角咧到了耳際。
她伸出中指,尖銳的長指甲硬生生地戳進他的左眼,將攪拌後的角膜、水晶體,混著如膠水般的玻璃體液與血液,一起挖出來,最後再將連接眼珠和大腦的視神經扯斷拉出。
「嗚啊──」男子淒厲的哀嚎,劃破天際。
更駭人的是,在這具屍體的手邊,留有用濃稠液體和著血跡所寫下的兩個大字──
有鬼
《黃泉委託人》突破銷售數字 最新力作
作者簡介
龍雲
從小到大就一直很喜歡看有劇情的東西,從小說到漫畫,一直到電動跟電影,幾乎都是我的興趣。而在這種類繁多的項目裡面,自己最喜歡的東西就是恐怖電影跟小說,不管是各式各樣的西洋電影或者東方怪談都合我的胃口,看多了自己也就跟著創作了起來。最喜愛的作家是貴志祐介。
龍雲噗浪 http://www.plurk.com/Cloud929
精采試閱
楔子
距今大約五、六年前──
大家所說的「凶宅」,通常有兩種涵義,一是指有人曾經在這棟建築裡往生過,另外一種則是指鬧鬼的房子。
不管從哪個涵義來解釋,這間座落在台北郊區的老舊六樓公寓都符合。
這裡原本是一棟相當不錯的住宅公寓,但是在一個多月前,一名情場失意的女子在三樓上吊之後,一切都走了樣。
住在那名上吊女子隔壁的住戶抱怨,常常在半夜聽到那間應該是空屋的房子裡傳來陣陣哭聲。
恐怖的傳言開始在這棟大樓散佈的同時,許許多多詭異的事情也跟著發生了。
五樓剛上小學的小男孩,看見一名小女孩想拉住他,陪她一起玩,如果不是那小孩的母親最後及時抱住了小男孩,阻止他從五層樓高的窗戶跳下去,說不定這棟公寓又會多添一樁命案。
再加上有超過十個人曾看到過已經過世了的阿婆,還徘徊在樓梯間,讓整件事情變得愈來愈不可收拾。
短短一個月內,竟然從原本住滿的十八戶,瞬間剩下六戶人家還沒有搬走。
畢竟當你睡覺睡到一半,有個不認識的人大剌剌地就坐在你的身上,並且盯著你看,不管膽子多大,恐怕都會落荒而逃吧。
雖然這棟大樓在郊區,但這裡終究還是台北市。
能夠在台北市買棟房子不算簡單的事,說什麼也不肯搬的六戶人家,決定捍衛自己的家園。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
盜賊氾濫尋官兵,猛鬼橫行找法師。
是夜
就連原本不肯搬走的人家,今天都得找旅社或親友家借住。
一場大戰即將在這棟凶宅內爆發,整棟公寓一片死寂。
宛如深淵般的走廊上,一名男子面無表情地站在那裡。
他不著急。抓鬼這種事情急不得。
一切都必須看時辰。
如果在錯誤的時辰,遇到錯誤的鬼,就算有一打護身的法寶也是枉然。
來的這個男子,有個名字,易木添。
至於他真實的名字,連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是個被丟在廟口的棄嬰,自小被廟公收養。
也正因為如此,別人的枕邊故事是白雪公主與七矮人,他聽的則是天師黃鳳嬌與猛鬼鬥法的故事。
耳濡目染之下,在他成年的那天,透過廟公老爸的關係,拜進了奇門遁甲大師的門下,經過了幾年的修練,終於學成出師。
當然他一心想追隨的目標,就是傳奇天師──黃鳳嬌。
他希望自己可以像她一樣,留下一篇篇動人的傳奇。
然而,各行各業總有些不足為外人道的苦衷。
雖然易木添有點真材實料,但是他所遇到的事件卻不如自己的功力扎實。
總是有些人喜歡把人生一些不如意的事情,推諉給怪力亂神。
他遇過一件事。有對家長找上他,堅稱自己的小孩被鬼附身,結果就算木添說破了嘴,他們也不相信自己一心疼愛的小女兒,只是進入了「叛逆期」,堅持一定是「被鬼附身」才會有這些叛逆的行為。
不過今天不一樣,木添清清楚楚地感覺到,這棟大樓一點也不平靜。
說白一點,木添認為這棟房子根本不適合人居住。
此刻在這棟公寓裡面流竄的陰魂不知有多少,這讓木添的嘴角勾起了微笑。
他等了很久,就在期待這樣的舞台,可以讓自己大顯身手。
從出師之後,一直沒有機會可以驗證自己的身手,現在機會就在眼前,讓他不自覺地浮現出笑容。
就在這個時候,有一個身影由左而右從木添的面前晃了過去,木添將符咒拿了出來,蹲低身子。
過沒多久,那個身影又飄了出來,木添一個箭步,朝身影竄了過去,右手一翻便將符咒準確地貼在這個身影上。
一被貼上符咒,立刻發出淒厲的叫聲,那是一隻女鬼。
連看都沒看,易木添便笑著喃喃數道:「一。」
曾經聽師父說過,當年傳奇天師黃鳳嬌曾經收服過將近兩千隻惡鬼,當時木添就立下志願,總有一天要超越她。
這下總算踏出了第一步!
木添點了點頭,朝著走廊深處走去。
今夜,對活著的人來說,它是間極凶的宅邸;對黃泉的鬼魂來說亦然。
木添所到之處,哀鴻遍野。
所有鬼魂都不堪一擊,畢竟再怎麼說,它們也在這裡生活好一段時間了,如果不是那個「意外」,它們與人世的一切不相妨礙。
就像兩條畫在同一張紙上的平行線,雖然身處同一空間,但是永遠不會有交集。
一看到木添,鬼魂紛紛四處逃竄,一隻男鬼為了保護和自己共赴黃泉的小孩,被木添一劍穿心,魂飛魄散。
看到自己的父親,被法師狠狠地消滅,小鬼整個愣住,一對眼珠失了焦。
木添一躍,欺到了小鬼身邊,迴身一拍,一張符咒就平貼在小鬼的額頭上。
小鬼翻倒在地上哀嚎,額上冒出了陣陣白煙。
「十七。」木添嘴裡計數著。
這時走廊上面的鬼魂早就已經逃得無影無蹤,不過木添不著急,他知道它們離不開這間陰宅。
此時,一個詭異的身影,出現在走廊的另一邊盡頭。
易木添一看,內心一驚。
這是什麼怪物啊?
從身形看起來,來者像是男鬼,卻有著詭異的體態。
定睛看個清楚,才發現根本不是一隻,而是兩隻男鬼,一個站著,一個蹲著,身影連在一起的結果,讓木添乍看之下還以為遇到了什麼恐怖的怪物。
不過這卻沒有讓木添安心,因為這時木添注意到了兩隻男鬼之間,還有個奇怪的地方。
那隻蹲著的男鬼,竟然咬住那站著的男鬼的手。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易木添這時又察覺另一個讓他困惑不已的現象。
那就是站著的那男鬼,竟然給木添有種「陰陽同體」的感覺。
明明陰氣很重,卻仍有陽氣。
他到底是人是鬼?
在這間鬧鬼的凶宅裡面,木添根本分辨不出來。
說他是人,也未免太陰了。更何況哪有人手上被一隻鬼叼著,還視若無睹?彷彿像溜狗般,來到這間鬧鬼的凶宅中閒晃?
說他是鬼,那散發出來的陽氣又該如何解釋?
不過木添終究是火裡來、水裡去那種有點道行的法師,便當下站穩了腳步。
管他是人是鬼,照收!
拿定了主意,木添紮穩了馬步,舉起桃木劍,朝男人慢慢靠近。
那一站一蹲的兩鬼合體,氣若神閒地盯著易木添,卻沒有半點畏懼的模樣。
算準了距離之後,易木添將木劍對準了站立著男鬼的胸口。
只要被這劍給刺中,就算法力再強的鬼怪,恐怕命也去了一半。
木添向前一躍,跟著將手裡的劍往男子胸口一送,那男子竟然避也不避。
行了!
木添心喜,旋即「拍」的一聲,桃木劍比直插進男人的身上,卻沒能刺進去。
「啊?」這讓木添嚇了一跳。
不管道行再怎麼高的鬼,刺不進去,也應該可以把它震退開來,可是男人卻挺直了胸膛,白了木添一眼。
就在他還沒搞清楚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的時候,那男人伸出了左手,緊緊地握住桃木劍一扯,他手上的劍就這樣被男子給奪了去。
這一下來得緩慢,但是被眼前這突然其來的意外給嚇傻的木添,就這樣眼睜睜看著寶劍被奪走。
男人將劍朝後一丟,高舉左手,狠狠地朝木添的頭上打了下去。
「唉唷,我的媽啊!」木添叫道。
「痛不痛啊?」男子面無表情地問道。
木添抱著頭哀嚎,還沒來得及答應,胸口又被男子的手肘給撞了一下。
這一下,痛得木添整個人坐倒在地上,一手摀著頭,一手抱著胸猛揉。
「我問你痛不痛啊!」男子抬起腳來,準備朝木添踹下去。
木添見狀,整個人趕緊跳了起來。
這時咬住男人右手的那隻鬼,竟然順勢抓住了木添,木添的雙手竟動彈不得。
那男人見機就朝著木添的頭上一陣猛打。
「痛不痛?」男子一邊打一邊問:「這樣打痛不痛?」
「痛!痛!痛!」易木添被打到頭昏眼花,趕緊求饒:「求求你別再打了!」
男子聞言才停了下來,示意要那咬住手指的鬼魂放了木添。
木添一掙脫開來,一連退了好幾步,一直到兩人拉開距離才停下來。
木添揉著自己疼痛的頭顱急道:「你怎麼這樣亂打人呢?你到底……是人是鬼啊?」
「我是人是鬼不重要,我問你,我這樣打你,合不合理?」
「當然不合理啊!莫名其妙就這樣亂打人,我又不認識你!」
「那就對啦!哼!」男子一臉不悅:「那我問你,剛剛被你打到魂飛魄散的那些鬼魂,你認識幾個?」
木添一臉茫然答道:「蛤?」
這是什麼問題,哪有法師收鬼還要認識鬼的道理?
眼看木添沒有回答,男子厲聲怒道:「認識幾個!」
「沒、沒,沒一個認識的。」
「我不認識你,打你就不合理,那你不認識這些鬼魂,卻隨便打鬼,這又合不合理?」
「這、這怎麼會一樣!我是人,它們是鬼,怎麼可以相提並論呢?」
男子不屑笑道:「所以你的意思是我現在宰了你,讓你變成鬼,我就可以隨便打你囉?」
「當然不行!我又沒做錯什麼事情。」
「那麼那些被你打的鬼魂又做錯了什麼事情?」
「它們……它們出來嚇人,把這裡的住戶都給嚇跑了,所以住戶才請我出來收鬼!」
「『出來』嚇人?」男子冷笑:「它們是從電視裡面爬出來嗎?還是從天花板上面爬下來?不過就只是被人看到,這樣也能說它們錯嗎?如果有人嫌你醜,那麼你上街被人看見了,是不是跟這些鬼一樣,『出來』嚇人呢?」
木添怒道:「你!」
「怎樣?還想被揍嗎?」
木添一聽,閉上了嘴巴不敢說話。
「你走吧!這裡沒有你的事了。」男子冷冷地說:「不過我告訴你,你如果再這樣不分青紅皂白見鬼就打。我遲早會再找上你,下次我可不會讓你那麼好過了。滾!」
想不到自己原本還想要大展身手,現在卻被這不知道打哪裡冒出來的傢伙給教訓了一番,這是木添始料未及的。
木添落寞地將自己的東西收拾好,這是木添的人生第一次感覺如此挫敗。
臨走前,木添回過頭看著男子問道:「你到底是什麼人?」
「哼。」男子冷笑:「想找我報仇啊?行!你記清楚了,我就是黃泉委託人。」
黃泉委託人?這是什麼奇怪的名號?
木添搖搖頭轉身離去。
從男人口中所報出來的名號,可想而知這傢伙一定是與鬼為伍,靠鬼騙吃騙喝的神棍。
換句話說,就是同行之中的邪魔歪道。
輸給這樣的男人,對木添來說是人生極大的恥辱。
與此同時,他也知道自己的能力還不夠,於是他決定回去師父的身邊,好好再學習個幾年,再來報仇。
那天,任凡在一位剛認識不久、自稱是「鬼半仙」的鬼魂協助之下,將風水重新整頓了一番,讓陰陽兩界的人重新在這間凶宅之下和平度日。
不明白內情的住戶,還以為是木添的法力高強,將這些鬼魂一網打盡,便準備了豐富的禮品想要答謝他,才知道從那天之後,易木添也失蹤了。
第一章 科學辦案
【1】
人的一生之中,常有許許多多的轉捩點。
有些時候是時勢所逼,有些時候是人生告了一個段落,必須面對新的轉運站。
大三的暑假,通常被大家視為人生中最後一個無憂無慮的長假。
從此以後,就再也沒有那樣悠閒的假期了。
那是人生最後一次可以享受假日時光的時刻,而每個人選擇度過這段美好光陰的方法都不盡相同。
這一群大學生來自於同一所大學、同一個社團,他們藉由社團的活動來迎接這個長假。
這一行六人,其中有四名是大三學生,即將在明年畢業。
他們的社團有個非常長的稱號,叫做「安地不可思議及光怪陸離同好會」。
乍看之下,彷彿是個專門討論怪力亂神的社團,但是關鍵就在那『安地』兩個字上面。
安地是翻自於英文的「anti」,簡單來說就是「反對」。
換言之,這根本就是一個百分之百科學,並且以破除迷信與不可思議傳說為目的的社團。
社員平常聚在一起的時候,就喜歡上網找一些時下最熱門的都市傳說,然後仔細找出線索,破解這些傳說的神祕面紗。
從以前讓許多人產生恐慌的「紅衣小女孩」,一直到先前「西班牙車禍」的真實靈異事件,他們都成功破解,把它公諸於世。
而每當放暑假的時期,他們還會計畫做「原野調查」。
他們到許多謠傳的鬼屋或凶宅中,住上一夜,並且全程錄影,為的就是證明這一切都只是杯弓蛇影,自己嚇自己。
今年,他們規劃了一場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旅行。
他們計畫在鬼月的期間,來一趟七天七夜的鬼屋之旅,並且在這七夜之中,露宿在台灣最凶猛的鬼屋,並且在那裡面進行恐怖的遊戲。
他們並非第一次做出這樣幾近荒唐的舉動,畢竟從蘇會長成立這個同好會至今也已經三年了。
唯一不同的是,這次很可能是同好會最後一次旅行聚會,因為過了今年暑假,同好會六個人中,有四個人就是明年即將畢業的大四生,只剩下這學期才剛加入的兩名大一女生。
除了神經最大條的阿甘之外,所有人都知道,這兩個女生之所以會加入社團,完全是因為愛慕會長的緣故。
所以沒有人對這個社團的存亡懷有任何希望,不過這一點也不重要。
畢竟,他們寫下了讓自己可以自豪的歷史,這些行為將來都是可以跟子孫吹噓的事情。
曾經聽過有人說,當一件事情到了極致,就會形成一種藝術。
如果這可以說得通,那麼這個社團鐵齒的程度,也已經到了藝術的境界。
他們這幾天內,不但住過了「民雄鬼屋」,還在裡面大玩「抽鬼」的遊戲。除此之外,他們也在「成功鬼屋」,玩了「繞房間」的禁忌遊戲。更在經過一片墓地之時,臨時起意玩起了「抄墓碑」的遊戲,臨走之前,幾個男生還在墓碑前面小便。
這七天之間,他們做了許多一般只要有點鬼神觀念的人,都會皺眉頭的事情,他們卻還引以為傲。
他們的種種行為對有任何一點信仰的人來說,根本就如矇著眼睛穿越高速公路般玩命。
七天下來,他們相安無事地完成了環島旅行,最後一天還在一片亂葬崗前舉辦烤肉慶祝大會。
四處蔓延的烤肉香,與旁邊一片死寂的墳場,出乎意外地契合。
大夥有說有笑,不斷說著整場旅程中,每個人所作的荒唐事蹟,還將當時拍下來的照片拿出來回味。
「來!我們乾杯!慶祝這次旅程成功!」身為會長的蘇致河舉起酒杯,站了起身。
大夥聽到之後,也紛紛回舉起手中的酒杯。
就在這個時候,一陣讓人毛骨悚然的笑聲從身後傳來。
「嘿嘿嘿嘿嘿嘿──!」
只見坐在最後面的依依,搖著頭咧開嘴笑。
「依依,妳怎麼啦?」
依依臉上依舊帶著那詭異的笑容,雙手托住自己的腮幫子,然後奮力一扭,整個頭就像打陀螺般轉了兩圈。
從依依的頸子發出了骨頭清脆的斷裂聲,脖子附近的肉也因此繞成兩圈,彷彿在脖子上套了救生圈。
所有人看到這情景無不駭然,眾人跳起來後,動也不動地看著依依。
「嘿嘿嘿嘿嘿嘿──!」
低著頭的依依卻仍然發出那詭異的笑聲。
看見依依這舉動的瞬間,雅欣全身顫抖,雖然現值酷暑,她卻全身起雞皮疙瘩,寒毛也豎了起來。
【2】
在與任凡聯手解決了小學生連續失蹤事件之後,方正迎接了自己人生以來第一個看得見鬼的鬼月。
原本已經逐漸習慣可以看得見鬼的方正,仍然被嚇得半死。
不管大街小巷,到處都充滿了人跟鬼。
這種「鬼滿為患」的景象,可不是多看幾眼就可以習慣的。
光就數量來說,類似這樣的人潮除了遊行抗議之時,大概只有跨年夜的捷運站前與百貨公司的周年慶才可以看得到,更何況還是恐怖的鬼魂。
方正已經完全分不清誰是人,誰是鬼。
作夢也想不到,有名女鬼淑蘋賴著不走的家,反而是他在鬼月的時候唯一安全的地方。
或許是因為這裡有個女鬼在,其他鬼魂不敢亂闖進來,所以這些日子以來,方正只有待在家的時候,才敢摘下眼鏡跟耳塞。
再這樣下去,自己的左眼與左耳可能真的會憋出病來。
不過怨不了人,畢竟讓自己的左眼跟左耳可以看得見鬼影、聽得到鬼聲的,不是別人,就是方正自己。
雖然在鬼月之初,方正順利解救出那些被誘拐的學童,可是犯人卻一直沒有抓到。
在方正的報告上,只簡單敘述了他調查的經過,不過造假的成分太高。畢竟方正不可能寫出「嫌犯是個女鬼,而且經過溝通,已經成為該間學校的守護靈,守護著該校的學生」這種報告。
所以關於嫌犯的資料,方正便天馬行空的捏造出了一個嫌犯,全警局上下正在全力搜捕這個不存在的犯人。
為了救人而錯失抓住歹徒的機會,這是方正為當時自己沒能捉到嫌犯所設定的藉口。
警方高層對於他能夠順利救回這些小孩,已經記了大功一件,當然不會過問這次行動沒能順利逮捕到嫌犯的方正有沒有過失。除此之外,當時失蹤孩童之中還有擔任議員的父親,議員更是讚不絕口,甚至還親自要求警政署長表揚方正,讓方正升等。
不過由於方正地位特殊,已經不在正常的警務系統之內,所以加薪與受獎之後,「白方正特別行動小組」仍舊照常運作。
自從跟任凡相遇之後,人生宛如坐上雲霄飛車般的方正,終於獲得了短暫的假期。
話雖如此,但是對方正來說,這次的假期也算是被軟禁在家中,哪裡都不敢去。
原本計畫放長假直到鬼月結束,誰知道才剛過中元節沒多久,就接到了阿宏的來電。
「白學長,署長下令要你收假。」
就這樣,方正結束了軟禁式假期,回到了局裡。
只是方正做夢也想不到,迎接他的會是如此難纏的事件。
【3】
「學長!」一看到快要兩個禮拜沒見的方正,阿宏喜上眉梢:「歡迎歸隊!」
與阿宏熱血沸騰的元氣相反,方正懶洋洋地打了聲招呼。
「真是不好意思,要打斷學長你休假,不過署長有令,我們『方正特別行動小組』又要出動了。」
方正張開了嘴,想叫阿宏別再把這彆扭的小組名稱給說出來,不過轉念又懶了,不管方正怎麼說,阿宏還是很引以為傲。
「這次是什麼案件?」
「一名大學生的離奇死亡案件。」
一聽到這次的案件又回歸到自己最擅長的刑案,方正鬆了一口氣。
尤其當案件牽扯到已遇害的被害人之時,方正就有機會使用從任凡那邊得到的「陰陽眼」,獲得第一手的資訊。
「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嗎?」
方正之所以那麼問,是因為每天發生的命案何其多,會被特別指派到「方正特別行動小組」的案件,肯定都有其特別之處,尤其大部分都是社會上特別關注的案件,或者對警界聲望影響重大的案件居多。
「被害者是一名學生,現在正值暑假期間,所以他們社團……阿,我看一下。」阿宏看了一下自己的手冊,皺著眉頭說道:「他們社團叫做『安地不可思議及光怪陸離同好會』?特別舉辦了一場旅遊。」
「蛤?那是什麼鳥社團?」方正表情誇張。
「就是專門破除迷信之類的社團。」
「喔,那叫破除迷信社不就好了!算了,那不是重點。」
「嗯。」阿宏用力地點了點頭:「他們社團喜歡找出一些關於靈異現象的時事,然後用科學的方法來破解它們,並且公諸於世。這次他們的旅行,聽說就是為了證明那些大家所謠傳的鬼屋是假的,所以才特別展開鬼屋之旅,專門挑鬼屋來住。」
或許,對半年前的方正來說,他會很贊同這樣的社團,可是偏偏在被任凡打開那扇窗之後,方正生活的一切都改變了。
這些大學生的行為在現在的方正眼中,除了「蠢」字可以形容之外,沒有其他更貼切的字眼了。
「沒事找事做嗎?」方正一臉不悅:「大學生要嘛念書,要嘛盡情玩樂,沒事去住鬼屋,嫌自己活得太舒服嗎?」
阿宏搖了搖頭,似乎也對時下大學生的想法不甚了解。
「然後呢?」
「喔,事件就是發生在這趟旅程中,他們正在烤肉的時候,其中一位女學生突然開始狂笑,然後扭斷了自己的脖子。」
「蛤?」
「當然,這是他們自己的口供,實際上的情況還要等法醫報告出爐之後才知道。」
「連法醫的報告都還沒出來。」方正疑惑:「怎麼就已經找上我們?」
一般來說,像這種案件多半都是辦到瓶頸,或者毫無頭緒,才會落到「方正特別行動小組」頭上。
「因為上層很重視這起案件,雖然現在報章媒體仍以意外來報導這起事件,但是因為不久前,這個社團在許多知名網站發文抨擊警方辦案太過於迷信,還相信託夢之類的事情……」阿宏講起來還有點忿忿不平:「所以上層有些人認為這起案件會不會是他們向警方所下的挑戰書,故意把案情弄得好像怪力亂神。」
方正聽了頗不以為然,畢竟這關係著一條無辜的人命,他不相信有人會為了這樣的理由而去殺人。
「所以這次長官有特別指示,一定要用科學的方法來辦案,而且所有的證據都必須有專家背書。不過關於這點,我想學長你應該不用管,因為署長有說,這部分會由公關室幫我們弄好,我們只需要準備資料提供給公關室就可以了。」
方正一聽臉瞬間垮了下來。
一定要用科學來辦案?
在這段時間,方正之所以爆紅,就是因為辦案的方法一點也不科學啊!這不是等於要叫方正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我想啊,那些大學生還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方正臉色變沉還渾然不覺的阿宏,一臉不屑地說:「沒出過社會!自以為是!根本就只是些井底之蛙!不知道這世界上人上有人、天外有天!在白學長的面前,搞這些小把戲根本就是班門弄斧!」
有別於阿宏的自信,現在的方正只覺得頭昏眼花。
姑且不論要上哪裡去找這些科學的證據,就連想要脫下眼鏡跟耳塞都需要莫大的勇氣,更遑論調查這樣一起凶殺案了。
【4】
停屍間的燈光閃爍不已,就好像廉價鬼屋內照得走廊閃閃駭人。
「法醫就在裡面。」領著方正入內的員工,語調宛如死人般沒半點起伏,指著走廊盡頭說道:「你們直走進去,最後面那間就是了。」
方正看著閃爍的燈光,內心泛起了一股不安。
「這燈……。」方正指著上面一閃一閃的燈光。
「壞了。」那員工面無表情答道:「看不出來嗎?」
方正吞了口口水,領著阿宏到走廊盡頭。
「你就是那位知名的白方正警官嗎?」
才剛走進屋內,就聽到了法醫的聲音。
法醫是個年約三十的女性,戴著眼鏡,穿著白色的醫師袍。
「妳好,我就是白方正。」方正點頭示意。
「嗯。」女法醫打量了一下方正,笑著說:「跟我的想像得有點不太一樣,我還以為你會是個瘦瘦小小的宅男,想不到你的個頭那麼高大。」
方正搔了搔頭苦笑,他實在聽不出來女法醫所說的話究竟是褒還是貶。
「進去吧。」女法醫指了指後面的門。
女法醫領著兩人走到了後面的解剖室,解剖台上面躺著一具女大學生裸屍。
方正與阿宏一看到女學生的脖子,不自覺地倒抽了口氣。
「很驚人吧?」女法醫笑著說。
「她、她的脖子到底怎麼了?」方正指著女大學生的脖子。
「你沒有擰過毛巾嗎?」
「蛤?」
「她的脖子就像擰毛巾那樣,被人扭了兩圈,所以才會變成這樣。」
方正與阿宏張大了嘴,盯著女大學生的脖子瞧。
「死亡原因就跟你們所看到的一樣,頸椎斷裂而死。」
「法醫。」方正苦著一張臉:「人有可能自己扭斷自己的脖子嗎?」
「當然不可能!」
女法醫一臉不屑,似乎方正的問題很低級似的:「雖然單純就力道來說,雖然是有可能的。但是實際上,當腦部缺氧的時候,連帶會讓人的雙手無力,所以人不太可能掐死自己。」
「嗯。」
女法醫皺眉,搖了搖頭說:「光掐死自己都不太可能了,像這樣要把人的脖子扭兩圈,我想,就算是扭別人的脖子都不可能做到。」
「喔?」
「我會說不可能的原因,是因為骨頭沒有那麼脆弱,再加上肌肉也是有韌性的。光是想要扭一圈,就需要非常大的力量了。而扭了一圈之後,人斷了氣,骨頭斷了,肌肉也鬆弛了,要扭第二圈相對就比較不費力了,所以根本不需要扭兩圈,也能達到殺人的目的。」
「如果是五個人合力呢?」
「如果是五人合力,當然有可能,不過我想也沒有那麼簡單,五雙手同時放到一顆頭顱上,不但施力點不好找,使力的時機和強度還要互相配合才行。」
女法醫靠近女學生,稍微轉動了一下女學生的臉,此舉讓方正與阿宏縮起了肩膀,一臉緊張。
「而且如果真的是靠蠻力,他們在施力的時候,肯定會在臉上留下痕跡,可是你們看,她臉上一點瘀青也沒有。」
方正陷入沉思,然後點了點頭拿起法醫的驗屍報告:「其他的都在報告裡面?」
女法醫點了點頭。
方正示意了一下阿宏,然後兩人準備離開法醫室。
「加油啊,知名的白警官。」女法醫神祕地笑著:「我可是很期待你唷。」
好像想到了什麼,方正回過頭來,沒待方正開口,女法醫笑著回答:「我叫做溫佳萱。」
從供詞上面來看,所有在場的人口徑都是一致的,都說是被害者將自己的脖子給扭斷的。
法醫的報告證實了這點。死因的確是脖子被扭斷,然而問題就在於下手的會是被害人自己,還是由其他人聯手。
如果單憑方正自己的感覺,這件事情只要到現場詢問一下被害人自己,應該就可以解決了。
可是現在正值鬼月,案發地點又在南部,方正希望要到不得已的時候,才能拿出來使用。
再加上,上級又希望這次能有科學依據。
對方正來說,現在能做的,就是先就已知的事實來找尋線索。
本來這就是最徒法煉鋼的方法,也是方正沒有陰陽眼之前,最擅長的方法之一。
在這起案件之中,姑且不論到底是自己還是他人加害的,單論將人的頭給扭斷,到底需要花多大的力氣。
方正在鑑識小組的協助之下,找到了一家鐵工廠。
聽說裡面有可以專門拿來扭斷鋼筋的機器,不但如此還可以計算出實際上所需要的力道。
於是方正有了一個想法,他希望撇開一切生理與想像,單純計算一下將人的頭顱扭兩圈需要多少力道。
如果力量在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或許這件案子還有一點可以辦下去的空間。
方正請鑑識小組弄了一個模型,硬度跟人骨差不多。
可是實驗還沒到成功,他的臉就已經綠了。
因為光是扭斷脖子到一百八十度,就已經需要一百多公斤的扭力了。
更何況是扭動自己的脖子呢?
一個女孩子到底哪來這種力量?
就算是其他人加害的,恐怕也需要找到東西來固定身體才有可能做到。
然而最後的問題也跟法醫所說的一樣,一定可以在身體上找到施力時候所造成的傷害。
走出鐵工廠的同時,方正幾乎已經斷定,這件案子想要用科學辦案的方法來偵破,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