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麗的戰慄故事
當這份濃烈的愛  鑲嵌了絕色的死亡,你敢不敢要?

 迷魅妖異作家 倪雪 絕艷初登場!

 
見到她的男人,沒有不愛上她,即使,
 伴隨這份愛而來的,是一種〝最幸福的死亡〞…
 
 《鏡【魅惑】》
 作者:倪雪 | 封面繪者:FC 
 初版日期:2010/8/18
 售價:49元 | 販售地點:全省7-11

 內附精彩試閱 
 前言:關於鏡子
 卷一、死後的微笑

簡介

最美麗的戰慄故事

當這份濃烈的愛  鑲嵌了絕色的死亡,你敢不敢要?
迷魅妖異作家 倪雪 絕艷初登場!

見到她的男人,沒有不愛上她,即使,伴隨這份愛而來的,是一種〝最幸福的死亡〞……
倪雪刻劃人心迷魅之作 讓人一看上癮

「奇怪,從那麼高的地方跳下來,為何表情是如此安祥?就算是腸子和腦漿都分不清楚了,表情卻是幸福的?」
巡官看著這具離奇的墜樓屍,不可置信的看著死者的表情,這是他看過那麼多具屍體中,最安祥、最幸福的笑容,除了四肢和腸子不成比例的散開來之外,整顆頭顱完好如初。
整顆頭顱完好如初?
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

吳巡官蹲下來,花了很長的時間努力打量死者。他很帥,染一頭暗金棕色頭髮,柔和的下巴。乾掉的血跡流滿半邊臉。
納瓦火族印地安人有句話:「即使靜止的風也有聲音。」在安靜而不言自喻的死者表情中,巡官留神傾聽。
「今天早上有一個晨跑的中年男子打電話來報案,不過沒有留下姓名,匆促的掛了電話,只告訴我們這裡有人自殺。」其中一個警官回答。

死者面容安詳,絲毫沒有痛苦的神情。
怎麼會這樣?

作者簡介

倪雪

喜歡:自由、美的人事物、創新、交朋友、面膜、幽默
不喜歡:一成不變、悶、無趣
從十八歲投稿第一次投稿短篇小說<最好的,就在你身邊>後,開始嚐試不同的創作風格,期許自己成為左手寫小說,右手寫散文,第三隻手寫詩,第四隻手寫文案,第五隻手寫……
(夠了…阿雪又開始要自言自語了。)成為多元化的作家,相信人生有無限可能。

可以在無名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gracekuo0720(倪雪的戀字情節)和噗浪找到我。

精采試閱 

前言:關於鏡子

當早期沒有鏡子時,人類只能在水面上看到自己的樣子,當時他們也不知道所看到的到底是什麽。在很多古代文化中,這種水面上的倒影被認爲會反映出人的靈魂。人們認爲靈魂可以獨立於軀體單獨存在。

在希臘,看到自己的倒影甚至被認爲是危險的,那表示靈魂離開了軀體,所以很可能被水裡的仙女或邪惡的幽靈俘虜。

4500年前,當第一面鏡子首次出現時,大家都認爲它是一種具有魔力的器物。「鏡子」這個詞來自拉丁語「Mirari」或「Mirus」,意爲「神奇的」或「奇妙的」。古代希臘、羅馬、中國、埃及、中美洲的人都相信鏡子是一種有效的護身符,能夠迷惑人和邪惡的精靈,並能把靈魂從人的軀體中帶走。

墨西哥阿茲特克族的黑夜之神──塔茲卡利珀卡甚至用鏡子囚禁了他的敵人,把他們困在鏡子裡的團團煙霧之中。

直到十七世紀,水晶球漸漸取代了鏡子的作用,在此之前,鏡子一直被用來預測未來。鏡子首次用在占卜儀式中可以追溯到古羅馬時代,當時小型的金屬鏡子用來爲老人或病人預測未來。有記錄顯示,從西元二世紀的希臘旅行家帕薩尼斯那裡,古羅馬人學會了把鏡子沉到水裡然後再取出來放到病人的面前,如果鏡子能夠正常反映此人的形象,就說明他還有恢復的可能,如果反映出來的影像是模糊、扭曲的,就說明該人必死無疑。

鏡子占卜大約在1200年達到頂峰。因爲占卜者剛剛研製出了製作又大又平的玻璃鏡子的方法。歐洲的鏡子占卜師會把鏡子向太陽或其他光源傾斜,然後根據反射到鏡子上的光線映照出的影像預測未來。根據十五世紀德國學者約翰尼斯‧哈特裡波的說法,有些中世紀的占卜師甚至能夠創造出一種魔鏡,從鏡子裡能夠看到人們最想要的東西。

十三世紀晚期,鏡子成了首當其衝的占卜工具,以至於中世紀對巫師審判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你是否使用鏡子進行占卜?」同時,偉大的基督教哲學家托馬斯•阿奎那認爲鏡子能夠使人獲得思想啓蒙,認爲通過研究鏡子中的影像能夠幫助人更好地認識自我,更好地認識自己在世界中的位置。(以上資訊摘自網路)

 

有關鏡子的傳說,相信大家都略有所聞,據說鏡子裡有另一個不為人知的世界,許多學校多是亂葬崗或是刑場的後身,因此有許多恐怖的傳聞不停流傳著……

 

卷一、死後的微笑

有一種傳說,跳樓尋死的人在墜樓時撞擊地面後,肉體雖然殘缺不全,但靈魂並不會因為肉體而支離破碎,而是穿透地殼,直接通往地獄,所以選擇跳樓的人,就算在世上累積再多的功德,做再多的善事,都不用奢望能夠上天堂。

理論上,接近天空應該是等同於接近上帝,因此,他自認證明了對她的愛,然後雙腳離開地面的那一瞬間,會有天使來接迎他,他整個人會向上飛,通往天堂。

是的,他單純的認為,為了愛,他會通往天堂。

他由衷地盼望,死亡能帶給他更幸福的感覺。

於是,幸福充滿。 

所有不愉快的記憶消失後,只留下幸福的記憶。

他看著她的眼睛,好幸福,好幸福,好幸福……

 

接近早晨五點半的週六早晨,涼爽微陰,警方的行動在街上沸騰著,習慣早起的人們經過,嘀咕著:「天啊!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這樣的情況,我還真的是第一次看到!」

「好詭異的表情。」

「好噁心!」

「好可怕的笑容。」

整個命案現場如同磁鐵般,吸引愈來愈多觀看的人群。

兩棟商業大樓之間,整個被警方的路障圍起來,封鎖線像蜘蛛網般纏繞著現場,一群制服警察擠在大樓入口檢查出入的人,驅散圍觀的民眾。

「奇怪,從那麼高的地方跳下來,為何表情是如此安詳?就算連腸子和腦漿都分不清楚了,表情卻是幸福的?」巡官看著這具離奇的墜樓屍,不可置信的看著死者的表情,這是他看過那麼多具屍體中,最安詳、最幸福的笑容,除了四肢和腸子不成比例的散開來之外,整顆頭顱完好如初。

整顆頭顱完好如初?

這正是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

若你從來沒在剛發生命案的現場漫步過,很難真的明白那種心神不寧的感覺。吳巡官一直覺得,死者的陰魂還在附近。

強烈的感受到,死者的魂魄在附近無助的徘徊。

「誰先發現他們的?」吳巡官發問。

吳巡官蹲下來,花了很長的時間努力打量死者。他很帥,染一頭暗金棕色頭髮,柔和的下巴。乾掉的血跡流滿了半邊臉。

納瓦火族印地安人有句話:「即使靜止的風也有聲音。」在安靜而不言自喻的死者表情中,巡官留神傾聽著。

「今天早上有一個晨跑的中年男子打電話來報案,不過沒有留下姓名,匆促的掛了電話,只告訴我們這裡有人自殺。」其中一個警官回答。

死者面容安詳,絲毫沒有痛苦的神情。

怎麼會這樣?

救護車的聲音、警車的聲音及夾雜圍觀人群的激烈討論聲,每個人都在懷疑,為什麼跳樓的人會有這樣幸福的微笑?這不是首例,連續幾個在此地區跳樓自殺的人,都有著傳說中「最幸福的微笑」。當然,這樣的微笑雖然甜美,但卻夾雜著詭異;畢竟,屍骨模糊的四肢,鮮血汩汩流出,搭配著臉上完美的微笑,令人怎麼想也想不透,這顆頭顱怎麼會完好如初?

一點都不符合科學原理。

不過,在這世界上,無法解釋的事情實在太多,人類小小的腦袋不用奢望懂太多事情,畢竟有些事情,擺明就是完全沒有科學根據可言。

令人無助。

「他死了,若妳很愛他,妳為什麼沒有哭?」方慧美懷疑的看著盧貝絲,因為她的樣子,絲毫無悲傷的神情,甚至還隱約透露出竊喜,當然,方慧美希望,盧貝絲竊喜的神情是她的錯覺。

「我為什麼要悲傷?為什麼要為他哭?妳知道嗎?他是慢慢地死,漸漸地死,他是為愛而死,他是微笑的死去,我可以感覺到死亡正發生在他的身上,可以看到它偉大的寧靜,可以知道,他是幸福的死去,在他死亡的那一瞬間,他是多麼的滿足,他是多麼的偉大!妳好好的仔細看,不是這樣嗎?」

很難相信,一個剛失去所愛的人居然可以保持不哭。

真正的原因是,其實沒那麼愛?方慧美懷疑愛情,一直以來,都是懷疑的。畢竟,愛著盧貝絲的人太多太多。

是不是只要容易得到的愛情,就不會去珍惜?只能說這是人類的通病。

「我開始懷疑,妳是不是真的愛過他,畢竟,愛妳的人那麼多,不是嗎?妳還說他是幸福的死去!妳知道那代表什麼嗎?他死了,妳的男朋友死了,再也無法和他在一起了!妳明白嗎?妳真的愛他嗎?為什麼妳的樣子看起來那麼冷淡,妳是真的愛他嗎?」

「當然,我愛他,不用懷疑,我當然愛他!」盧貝絲平靜的看著躺在地上的他,眼神中充滿愛。「就如他愛我一般愛他。」

「妳愛他,但,他死了,妳卻表現得無動於衷?還說他是幸福的死去?他是跳樓而死的,怎麼會是幸福的死去?」

「妳誤會我了,妳仔細看,好好的仔細看,否則可能會錯過死亡之美。」

方慧美快瘋了,死亡之美?人都死了?哪裡會有美可言?當初真的應該勸羅瑞凱不要和這個怪物在一起。

一個美麗而危險的怪物。

一個可怕的怪物。

「我曾經聽過別人的死,但那只是聽到,我並沒有看到。或者即使我看到了,它們對我也毫無意義。」

「他死前是和妳在一起的,所以,他為何而死,妳是最知道的,不是嗎?我不懂什麼叫作死亡之美,我也不想懂!現在我只知道失去愛的人不是應該要悲傷嗎?依我看來,妳的樣子似乎沒有傷心的神情,那也就算了,看起來似乎他是和你不相干的人一般,妳……未免太冷血!」

盧貝絲笑了,她那咧嘴笑的樣子讓方慧美不太喜歡。她不能確切說清楚那是什麼感覺。

有點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

「妳知道什麼是愛情嗎?愛情不可強求,否則就像囚於籠中的老鷹一樣,終將失去昔日的光彩。他的生命,只是暫時的失去,這樣說,妳懂嗎?不過,我知道妳永遠也不會懂。」盧貝絲的眼神中充滿堅定。一瞬間,她的眼球變成淡淡的紫色。

「也許我真的不懂愛情,也許愛情真的不能強求,但……現在我只知道,他的慘死,妳要負全責!」方慧美強忍住快要爆發的情緒。

「除非你真正愛一個人,然後他死了。否則你沒有辦法真正碰到死亡。」方慧美隱約看到盧貝絲背後的另一個身影,卻一閃而過,身影似乎刻意隱藏,卻又若隱若現的讓她看見。

「死亡只有在一個深愛的人死的時候才能碰到。」方慧美不想讓盧貝絲發現她的不自在。

「我至今仍然能夠聽到那個聲音,一個我無法忘懷的聲音,是那麼深刻地紮根入我的腦海裡。我想,甚至連我的死都沒辦法將那些東西拭去,就算當我正在垂死,或許都還可以聽到那屬於天使呼喊的聲音,好幸福好幸福……」

「天使呼喊?怎麼可能?他是跳樓死的,怎麼可能有天使來迎接他?而且,他是為妳而死的吧?妳老實說,是不是你們吵架了?我知道,羅瑞凱那個傢伙是個可以為愛犧牲的傻瓜。」方慧美愈來愈不懂,為什麼他會為她著迷?他是為了愛她而死的,那麼,看到她現在的冷靜,一點也沒有悲傷的感覺,若他知道情況會是這樣,是不是覺得不值得?

「如果你對死亡無法處於放開來的狀態,在生命中將會總是緊張,因為死亡跟生命並不是分開的。」人群中有一個輪廓俊逸、眼神銳利的高大身影,正微笑的看著這一切,他是「混血死神」。

「你……又是誰?」方慧美看著突如其來的高大身影,就是剛才躲在盧貝絲後面的那一個。

「我是誰不重要,不過我要告訴妳,死者的確是在幸福中死去,妳不覺得看著他的笑臉,一副很幸福的模樣嗎?」

「看起來是幸福的笑容,不過,愈看愈覺得奇怪,那種笑容讓人看久了心裡會發毛。」

「當愛加上死亡圍繞著妳,就會有一個蛻變,一個很大的突變,好像一個新的人出生,妳將永遠不會再一樣……因為有生才有死,有死才會有生。」混血死神用黑色披風蓋住死者,五秒鐘後,分離的四肢竟全部歸位。

奇怪的是,為什麼圍觀的人沒有看見這一幕?巡官和警員他們都沒發現?

「記住,因為這些是不能忘記的片刻,所以永遠不要索求更多,已經存在的就足夠了。除非妳接受死亡,否則妳將保持只是一半、只是一部分,妳將保持偏頗,這樣的妳,感受是不完全的。」

「當妳同時也接受死亡,會變得平衡,那麼一切就都被接受了,如同白天和黑夜,夏天和冬天,光明和黑暗,全部都被接受。當兩者都被接受,當生命的兩極都被接受,妳就會得到平衡,接受死亡才能真正了解新生的意義,妳要鎮靜的觀看這一切,妳就會變得完整。」

「我不懂你說的話,也不想懂,什麼平不平衡、完不完全的,我不知道你告訴我那麼多要做什麼,也不想聽懂你所說的意思,我只知道,你們兩個一定是惡魔,害死人的惡魔!」方慧美看著混血死神的眼睛,裡面有種吸引力,似乎要把她吸引進另外一個空間裡,她愈想要避開,眼睛卻不聽使喚的看著他──似乎會看透人心的一雙深邃眼睛。

「分離有它本身的美,犧牲也是,當下就能得到幸福,如同結合時也有一種美一樣;分離有它本身的詩,也有它的意義,一個人必須經歷它的深度,那麼,從悲傷本身會產生出一種新的喜悅,它看起來幾乎不可能,但是它的確會發生。」

「死亡不代表結束,而是另一個新生命的開始。」

「死亡如同一個章節結束,只不過再換下一個章節罷了。」

「當新的生命一開始,時間,也漸漸的將新生命帶向死亡。」

「所以,死亡和新生,是循環不息的。」

「如果妳慶祝生命,為了生命而喜悅,那麼妳也要慶祝死亡……」

方慧美聽著混血死神和盧貝絲一句接著一句的話語,不知不覺,被牽引到另一個世界裡,她彷彿看到了天堂和地獄的交會口……

「你們到底是誰?…………」

 

宇宙生命的輪轉要靠正反兩極的交互運作。

如同白天和黑夜。這一頭死亡,意味著另一邊的新生;這一頭的新生,意味著另一邊的死亡。

如果你慶祝生命,為了生命而喜悅,那麼你也要慶祝死亡,因為生是死的開始,死是另一個生的開始,它們是綿綿不斷的、無始無終的生命長串裡的兩個點,兩個極端的點。

永恆的生命包含生命,也包含死亡。

 

* * * * * *

盧貝絲的心聲

盧貝絲從第一道曙光就一直站在這裡看,站在羅瑞凱旁邊。又緊張又興奮又疲倦──而且……她漸漸對這種感覺上癮。

嗎啡般上癮。

她和死者保持一定的距離,站在封鎖線外的第一排,她靜靜的看著他。不想被警方發現。

他自願的,是他自已要證明對我的愛。我沒有逼他,是他自己要往下跳的,一切都是他自願的。

我沒有逼他、我沒有逼他……是他自願的……自願為我而犧牲的儍子,愛我,就要證明給我看……

對!愛我,就要證明給我看……

盧貝絲不斷的告訴自己,他是心甘情願的為她而死,好讓隱藏在內心最最深處的愧疚感少一些。

愧疚感被深深埋在內心的某一個角落,被埋得愈久、愈深,愈不容易發現。

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這樣的笑容,這樣幸福的笑容,她好榮幸,只要有男人願意為她而死,她就有存在感,一種身為女人的榮譽,一種身為女人的驕傲,一種病態的被愛儀式。

自己生病了,她有自知之明,而且,病得不輕。

報紙和八卦雜誌開始報導有關她的作為。

說她是冷血的怪物,一定是心理變態,想要引起社會注意。心理專家分析她的動機、猜測她的生長背景、她未來可能下手的對象,一種詭異的兇殺方式。

甚至有報導說,這種死亡是靈異案件,怎麼可能跳樓死亡後,整顆頭顱是完好的?

他們都錯了,他們是根據看到的報導,全盤皆錯,事實的真相他們根本不知道,人類太相信眼睛所看到部份,真相有時候會藏在看不見的事實裡。

她繼續欣賞著為她而死的男人,一種打從心裡的滿足。

他們自己願意犧牲自己來成就她的滿足感,不是嗎?一切都是他們自願的。不能怪她。

不能責怪盧貝絲的貪得無厭,太多男人願意為她而死,這樣的行為,男人們也要負一些責任。

愛情,果然是盲目的。

盲目到,可以失去自己寶貴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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