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鬼》


 編號:031
 作者:馬尼
 封面繪者:FC
 初版日期:2013.12.04
 ISBN:9789862906347
    定價:99元
    販售地點:7-11


 內附精彩試閱

特色

你看得見鬼嗎?
有時候,他們只是想要說說話——

內容簡介

鬼,無所不在。
天花板上,女孩已經待了七十年,能自由行動的她,似乎在等著誰。
畢業多年回到學校,教室裡出現了當年的學妹,她還在努力念書,等著考上大學的一天。
總是躲在桌下嚇人的鬼、車後座不時現身的鬼,其實都不是我們看到的那樣。
有時候,他們出現在面前,只是想讓你知道他們的故事……

作者簡介

馬尼
 
  喜歡想鬼故事,卻不敢看鬼片,因為膽小,討厭被嚇,簡單說就是俗辣。
  喜歡看書,喜歡文字,於是動筆寫小說,但深深覺得當讀者比較快活,小小的書錢可以換來作者大大的折磨,非常划算。
  最大的快樂,是把想像的畫面化為文字,讓更多人參與我的幻想世界。
  我打算繼續快樂下去,也繼續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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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序


這是我在明日出的第七本小說。

這本小說,是我第一次出的短篇故事合集,【白色天花板】那章更是我人生的第一個鬼故事。
二○○七年,我陪大學同學到咖啡店唸書,她要考研究所,我則是帶著剛買不久的蘋果電腦,假裝自己是個文藝青年,在悠哉的下午時光敲敲鍵盤、寫寫東西。
其實我什麼屁都寫不出來,根本只是裝模作樣罷了,但一直裝下去其實很空虛,就無聊亂掰自己在咖啡店天花板遇到一個小女鬼,跟她說聲哈囉,躲在那裡舒不舒服啊?諸如此類的無聊亂寫了六百字,只是想打發時間。
回到家,我把這六百字貼在部落格,沒想到一堆網友紛紛問我後來呢?接下來小女孩發生什麼事?更驚訝我竟然開始寫起鬼故事,要我趕快生出下一篇。
問題是沒有了啊!我根本沒有要寫短篇故事的意思,但也不想辜負大家的期待,於是我開始每天亂掰六百字,限制自己一天只能寫三十行,而且故意不先設想後面的故事走向,只能當天要寫的時候想到啥就寫啥。
就這樣,我接連完成【白色天花板】、【晚自習教室】、【四方桌底下】,這三篇寫完就沒再繼續,因為常常感應到身邊有看不見的東西,雖然看不到,但就是覺得「他們」在,害我不時起雞皮疙瘩,渾身不自在。
二○一一年,我開始在明日出版鬼故事,於是決定讓這些短篇成為系列作,每篇故事都能獨立存在,累積五六篇就能集結成一本小說,並且取名為《送鬼》系列。
送鬼上路! 

目錄

第一章【白色天花板】
第二章【晚自習教室】
第三章【四方桌底下】
第四章【休旅車後座】
第五章【網路小靈堂】
第六章【公廁角落邊】

精采試閱

第一章  白色天花板
  我在咖啡店裡,坐在沙發上喝咖啡、翻雜誌、聽音樂。
  店裡有點吵,週日下午擠滿了客人,甚至還有一家子大大小小都來這裡,好像把咖啡店當成自己家。
  看那男人的老婆光著腳丫踩在木頭地板上,我懷疑剛剛隱約聞到的一股臭味是從那兒傳過來的。
  身旁,一名打扮俐落的都會女子正在看恐怖小說,偶爾拿起已經冷掉的咖啡淺嚐一口,偶爾呵呵一笑,偶爾皺眉點點。
  我很想問她在看什麼鬼故事,好看嗎?妳相信世界上有鬼嗎?
  但我認為她不會理我,或者,她根本答不出來,因為從沒看過,所以不知道到底有沒有鬼。
  真的有鬼喔!我偶爾會碰到,而且沒想像中的可怕,有些甚至很可愛呢!我很想這樣跟她說,但沒有,因為不想讓她覺得我是在搭訕。
  我沒興趣這樣認識新朋友,再說,她也不是我的菜。
  那麼,就讓她繼續看小說打發無聊吧。
  既然男友正在陪別的女孩逛街,還不到跟我約會的時間,乾脆就來看看鬼故事吧,反正故事裡的世界都是假的,身旁那個正在偷瞄我的陌生人還比較真實。
  她心裡也許是這麼想的。
  前方,一個滿臉鬍渣的大叔拿著手機,大聲嚷嚷地在跟電話裡的人吵架,一副希望對方馬上去死的表情。
  我想走過去叫他閉嘴,但還來不及起身,他就掛上電話,一臉溫柔地來回撫摸坐在對面的年輕女孩的細嫩小手,帶著暗示意味。
  我猜他下一步可能會把手伸進女孩的兩腿間。
  儘管咖啡店裡客人很多,但他還是會這麼做。
  背後,有個像是大學生的男孩不停左顧右盼,我懷疑他是在尋找一夜情的對象,但他的外在條件實在不怎麼吃香。
  如果,他願意去整個型,說不定比較有機會。
  懶得再看四周跟我毫無關係的人了,我把頭靠向沙發,想休息,卻看到天花板上有人,是一個小女孩。
  不,是一個小女鬼,她眨著大眼睛看我,想知道我在看什麼雜誌。
  「只是無聊的八卦罷了。」我說,嘴角微翹。
  「那也很有趣啊!」她笑著回答,露出可愛的門牙,說完就把頭縮回用鋼筋水泥、白色油漆砌成的天花板。
  「窩在那裡不會不舒服嗎?感覺好不通風。」我說。
  「不會啊,已經在這待了七十多年,習慣了!」她說,聲音穿過白色天花板傳到我耳裡。

  夜深,離開咖啡店,我步入捷運站,準備回家。
  最後一班捷運停靠月台邊,車門開了,我走了進去,望著空蕩蕩的車廂,感覺有些寂寞。
  這時候回家也是一個人,還不如去找那個小女孩,在天花板裡住了七十多年的她。
  我轉身走出車廂,在月台上跟三三五五的返家乘客擦肩而過,我知道他們都用好奇的眼神看我,但我不在乎,誰說進了捷運站就一定得搭車,我就想白白送二十元給捷運公司,不成嗎?
  回到已經打烊的咖啡店,我貼近落地窗邊,抬頭往店裡的天花板瞧。
  「你是來找我的嗎?」小女孩又探出頭,從白色天花板裡。
  「是啊!因為突然不想回家了,就來找妳。」我仰著頭說。
  「我知道,所以在這裡等你。」她說。
  「真的嗎?難道妳能聽到我心裡的聲音?」我故意開玩笑。
  小女孩搖搖頭,對我露出可愛的笑容,然後把身體伸出天花板,往下一躍,穿越落地窗來到我身旁。
  我低頭看著她,是個不到十歲的可愛女孩。
  「只是一種感覺,就覺得你是來找我的。」她理所當然地回答。
  「唸過小學了嗎?」我說,但很怕問錯問題。
  「我們家沒有錢,」她搖搖頭、聳聳肩,「而且,爸爸只給哥哥去上學。」
  我算了算年代,七十多年前等於民國二十幾年,大多數的孩子都沒錢上學。
  「也是,那個年代……怎麼不去找妳的家人?」我說。
  「他們不來接我啊!而且,我很喜歡這個天花板。」她回頭望著天花板。
  是嗎,這樣的生活應該很無聊吧?我心想。
  每天在天花板上看著來來去去的男男女女,卻不能跟他們說話,身邊又沒有朋友,就算想工作也沒機會,再說政府規定不能用童工。
  「妳難道不想做些有意義的事嗎?去別的地方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七十多年,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樣了,妳不想知道這個世界變成什麼樣子嗎?」我一連好多問句。
  她搖搖頭,一點興趣也沒有。
  「什麼都不做的妳,有得吃嗎?」我說。
  「我肚子又不餓,所以什麼都不用做啊!」她說。
  說得也是,我笑了。

  從半夜到天亮、從清晨到中午,我陪了小女孩十二個小時。
  「你該回去了,整夜不睡覺,對身體不好。」她說,有點擔心。
  「可是我想多陪妳一下,聽妳說故事。」我說。
  「我的故事很無聊,只有短短十年。」她說。
  「妳比我早了七十多年,那個年代很吸引我。」我一向喜歡舊時代。
  「對你來說,那是遙遠的年代,是新奇的世界,但是——」
  小女孩不說話了,突然緊皺眉頭,彎下腰,微微發抖。
  我靠近她,想拍拍她的背,希望讓她舒服一點,但沒用,她還是一樣難受。
  我心裡著急,卻不知道怎麼幫助她。
  「妳還好吧?看起來很不舒服。」我說。
  「沒事,只是突然想起那一天,就覺得害怕。」她說,試圖讓自己平靜。
  「妳死去的那一天?發生什麼事?」我問。
  「火災……雖然那把火已經滅了,但感覺還是很深刻。」
  「都已經過去了,不要再想。」我說。
  「但是那感覺會永遠跟著我,怎麼樣也忘不了!」她說。
  我無能為力,只能看著她獨自承受,卻無法想像那把火燒在她身上的痛苦。
  七十多年前,這裡為什麼會發生大火?是天然災害、人為縱火,還是因為戰爭?
  一連串的問題在我心裡打轉,卻不敢說出口,小女孩繼續承受當時的痛苦,我怕提起,會再次觸及她心裡的傷口。
  「沒事了,你看,現在不就好了。」過了一會,她終於不再痛苦。
  「妳常這樣嗎?突如其來地想起那一個晚上。」我好奇。
  「不一定,這不是我能控制的。不過還好,雖然我不喜歡這種感覺,但它傷害不了我,畢竟我早就死了,不是嗎?」她笑著說。
  也是,總不能再叫妳死一次吧!我心想,但沒說。
  「你回去吧,再不睡覺,你就要跟我一樣了。」她說。
  「希望下次再看到妳。」
  我伸手摸摸她的頭,然後帥氣地轉身,回家。

  回到家,踏進房,我用力往床上撲去。但翻來覆去,睡得並不安穩,因為作了個夢。
  夢裡,我被團團大火包圍。
  我彎低身體在屋內找尋逃生出口,但怎麼樣也找不到,四周都被火球團團圍住,那燙人的溫度叫我難受。
  想呼叫,但喊不出聲音,想吸氣,但都是炙熱的黑煙。
  我無計可施,只好放棄,任由那駭人熱火朝身體襲來——
  突然,眼前出現光亮,我用力睜開雙眼,發現自己還躺在床上,根本沒火。
  我下了床,走到陽台喘口氣,順手掏出香菸,點了火,用力深吸一口氣。
  還好只是個夢,但閉上眼,那可怕的大火依然浮現在腦海裡。
  烈火焚身,一定生不如死吧,那個住在咖啡店天花板的小女孩,當初就是承受這樣的痛苦,直到解脫。
  我好奇地把手指放在打火機上,點火,但隨即縮回,因為好痛。
  原來是這樣的感覺,再放大千萬倍。
  我突然同情起小女孩的遭遇,如果可以,真想再摸摸她的頭,讓她知道我心裡對她的疼。

  帶著滿肚疑問,天亮後我再次前往那間咖啡店,坐在初次遇見她的白色天花板下、那個適合慵懶一整天的小沙發上。
  但她沒現身,彷彿從沒出現過似的,一切只是幻想。
  不想再等,索性站在沙發上,望著天花板,伸手輕輕敲了敲。
  「妳在嗎?我等了妳一天,出來好嗎?」我說。
  沒有回應,不但沒有小女孩可愛的語調,更沒有她滿臉微笑的身影,什麼都沒有。
  「請不要這樣好嗎,你嚇到其他人了。」一個女人的聲音突然竄出。
  「嚇到誰?」我說,同時低頭一看,才知道是女店長。
  女店長悻悻然地看我,同時指向對面一位年輕女客人,只見那位客人一臉不悅,一隻手還擋在自己胸前,以為我站在沙發上是為了偷看她衣領內的春光。
  我不好意思地對著女客人點頭道歉,卻不想多作解釋,要是她知道天花板裡有個小女孩,相信以後不敢再來。
  我又望了一眼天花板,還是不見那小女孩的身影,看來今天是等不到她了,於是收拾東西準備回家,但又想釐清一些問題,於是走到店長身前,客氣地點頭。
  「請問,這裡以前發生過火災嗎?很久以前。」我說。
  「當然沒有!我開店十幾年了,很注意安全。」女店長說,臉上有防衛的神情。
  「更久以前呢?大約七十多年前。」我說。
  「那麼久我哪會知道。不然你問問住對面的老爺爺好了,他九十幾歲囉!」她說。
  如果小女孩沒有發生意外,今年應該也是位八十多歲的老奶奶,對面的老爺爺比她還老,說不定剛好認識她。
  或許,他知道當年發生什麼事,我想問問。
  我走到對面的老公寓,按了門鈴,許久,頭髮花白、走路一拐一拐的老爺爺終於來開門,用他早已看不清楚的老花眼盯著我瞧。
  「哪位啊?」老爺爺吃力地說。
  「爺爺您好,想請問您,七十年多前是不是住在這裡?」我說。
  「什麼?大聲點!」老爺爺大喊。
  「我說,您七十多年前就住這裡嗎?認識住在對面的小女孩嗎?眼睛很大很大、笑起來很甜的那位!」我也大聲喊著。
  老爺爺嘴唇突然閉得老緊,雙眼盯著我瞧,又看向咖啡店。
  「小女孩?七十多年前?對嗎?」老爺爺說。
  「對!對!對!就是七十年多前的小女孩。」我說。
  「早就死啦!被大火燒死啦!真可憐,那時候才十歲呢!」老爺爺說。
  「爺爺,您認識她?」我開始期待。
  「從小就認識!可憐啊,如果沒有那場火,該有多好!」他說。

  我走近已經打烊的咖啡店,抬頭透過落地窗看著那片小女孩出沒的天花板,回想剛剛與老爺爺的對話,心裡有股巨大的失落感。
  七十年多前,冬天,一個平常的晚上,小女孩就是在這塊天花板的位置上,被人發現已經嚴重捲曲、焦黑變形的遺體。
  她雙手環抱二樓陽台的柵欄,緊緊抓著不放,彷彿就算大火燒得她苦不堪言,也不願意鬆手放開。
  「為什麼?那柵欄對她有什麼意義?如果當時她願意冒險往下一跳,也許就不會命葬火海了。」剛剛,我這樣對老爺爺說。
  「誰知道?當時她天天守在柵欄邊,看著遠方,好像在等待什麼!」老爺爺指著咖啡店對面的大樓說。
  我轉身看向那棟大樓,想像當年小女孩站在二樓陽台,倚靠欄杆,兩眼出神地望向遠方,等待她想看到的畫面。
  她在看什麼?是什麼值得她這樣天天等待、即使身陷火窟也不願意放棄希望?有什麼比寶貴的生命還要來得珍貴?
  七十年多前,這棟大樓的背後到底是什麼?
  我快步走過大樓,急切地想知道答案,但什麼也沒有,只是一條四十米寬的大馬路。
  七十多年前,應該沒有這麼寬敞的馬路,那時候,應該是一大片農田才對。
  還是再過去呢?順著馬路的方向看過去,遙遠的一端應該是萬華,那時候的萬華可是全台北最熱鬧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看的就是萬華呢?又為什麼要看那裡?
  我心裡的問號愈來愈大,於是又走回老爺爺的家門前,用力敲門。
  「當年發生火災時,小女孩的家人呢?他們在哪裡?」我說。
  「他們啊……好像在大陸老家啊。」老爺爺說。
  「他們老家在哪?」我說。
  「這我就記不得了,已經過了那麼久,早就忘了!」他說。
  「求求你,一定要想起來啊!」我著急地說。
  突然,一隻手抓住我,我嚇得回頭一看,抓住我的正是小女孩,她兩眼張得好大,瞪著我。
  我吃驚地看著她那水汪汪的眼睛,看著兩行淚水無聲地從眼眶滑落,在落地前消失於無形。
  「怎麼啦?為什麼要哭?」我低聲說道,心裡不捨。
  「不要問,好不好?」她說,用懇求的語氣。
  「可是我想知道當年妳的家人在哪裡。」我說。
  「我不想知道!」她用力吼著。
  我心裡著急,卻不敢再說,深怕再繼續下去,小女孩以後就不肯現身了。
  我回頭看了一眼老爺爺,只見他表情痴呆,渾然不知我正在跟小女孩講話。
  看來,真的只有我看得見小女孩,連老爺爺這位當年舊識也無法瞧見她的靈體。
  我匆忙告別了老爺爺,和小女孩走到附近的小公園,兩人一起坐在涼椅上,都不說話。
  許久之後,我們終於有了交談,是小女孩先開的口。
  「你小時候,有沒有被家人忘記的經驗?」她說。
  「忘記?妳是說忘了我的存在嗎?應該有吧!」我刻意笑著。
  「不,你沒有,我感覺得出來,你有一個很棒的家庭。」她說。
  我看著小女孩眼神中透露的失落與絕望,看著她獨自一人的身影,突然覺得心疼。
  我彷彿可以猜到當年的她,究竟在等什麼。
  「妳是不是以為……家人都不要妳了?」我說。
  「不是嗎?連我死了,他們都不肯回來看我一眼。」她說,忿忿不平。
  「可是老爺爺說,那時候妳的家人都在大陸老家,也許他們根本不知道消息。」
  「他們總會回來吧!可是七十多年過去了,我都沒有等到他們,他們一定是忘了我才會這樣。」她說。
  不會的,他們不會忘記妳的,就算是那個困苦的年代,也不會有爸爸媽媽願意放棄自己的小孩,無論日子再苦再過不下去,也絕不願意割捨難得的親情……我心裡這麼想著。
  「妳還記得大陸的老家在哪嗎?」我小心地問。
  「南京。」她無所謂地說。
  南京?一聽到這個名詞,我心裡像是被沉重的石頭壓得喘不過氣。
  七十年多前,會不會是一九三七年?那一年發生過歷史上赫赫有名的南京大屠殺啊!
  「妳的家人是什麼時候回老家的?」我緊張地問。
  「一九三七年秋天,其實已經快接近冬天了。」她說。
  「該死!在台灣待得好好的,為什麼要回大陸老家?」我說。
  「我不知道,爸爸沒有跟我說。」她說。
  「那時候已經開始八年抗戰了,怎麼會笨到想回去呢?」我說。
  「八年抗戰,那是什麼?」她說。
  我不想跟小女孩解釋什麼是戰爭,更不想讓她知道在那之後,中國和日本打了整整八年的戰爭,而且在戰爭的第一年,南京就發生殘酷的大屠殺事件。
  南京大屠殺,據說死亡人數超過三十萬,如果小女孩的家人還留在那裡,我實在無法相信他們有機會逃過一劫。
  「爸爸說最晚十二月中,他們就會回來了。」她說。
  「可是妳沒等到他們。」我說。
  「嗯……我每天站在二樓陽台上,望著艋舺的港口,希望能看到他們回來,但是等了好久,都等不到……」她說。
  因為他們回不來了,我心裡默唸。
  小女孩說,那時候每天晚上,她都會在二樓陽台點起一盞油燈,這樣當爸媽回來時,遠遠地就能看見自己的家。
  但是某天深夜,她因為太過疲倦,忍不住打起瞌睡,卻不小心打翻了油燈,一場大火就這樣奪去她的生命。
  「為什麼不往下跳?說不定就能逃過一劫。」我說。
  「我怕……而且,那時候我覺得他們都不要我了。」她說。
  「傻瓜,以後不許再這樣想,知道嗎?」我忍不住打了她的頭。
  小女孩吐了吐舌頭,一副知道自己做錯事的表情,她抬頭看著眼前大樓,聳聳肩,很是不滿。
  「我不喜歡這間大房子,害我再也看不到艋舺的港口。」她說。
  「只要爬到比它高的大樓,就能看見啦!」我舉起手,比出很高的動作,「只要站上台北101,什麼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小女孩說什麼也不相信有大樓可以高得像山一樣,但在我的堅持下,她好不容易才點頭答應,願意離開她已經守了七十多年的天花板。
  但她開了條件,無論如何我都不能離開她,不能丟下她一個人。
  她已經被家人丟棄了七十多年,不能再被丟了。
  「被丟棄的感覺,我已經怕了。」她說。
  「我這個人就是念舊,什麼都捨不得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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