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之契約【靈異出版社】
畢名
◎著 | FC◎封面繪圖
初版日期:2012.9.6 | 售價:220元 | ISBN:9789862904046



特色

一場以血脈進行的交易

償還時間——永遠

鬼筆驚悚王者 畢名

寫破輪迴之卷

簽下契約,便能讓你享盡成功滋味

只要支付無限的未來……

簡介

它是改變我一生的契約,不單拯救我的生命,還挽救我的事業,只需要一個簽名,就把我經年的不幸驅走。

靈異檔案○○三:

「青年才俊發瘋失蹤一家十口慘遭滅門」

原該就此結束的事件,恐怖的怨念卻持續纏上倖存的人們

永無止盡的世代詛咒,居然來自……

……她梳著一個日本娃娃的髮型,穿著一身華麗的和服和一雙紅色小布鞋……舉起那隻白色的小手指向我,然後露出一個與天真外形格格不入的猙獰笑意……

購買資訊

9.6 全面上市資訊

全省書局、網路書店
備註:本書未上超商喔!


金石堂漫博展

本次贈品展期8.30開跑 活動網址ENTER


明日便利書全書系79折
消費滿299元,贈【初夏之雪】或【紅舞鞋】行事曆乙份
二款採隨機出貨,數量有限,送完為止,尺寸皆為:14.8*21CM(直式)

 

博客來夏日書展


創作者簡介

畢名

香港七十後驚慄小說作家,青少年創作推動者。歷經人情冷暖、體會人間善惡,立志執筆寫作,於2007至2010年間三度入選「十本好讀‧我最喜愛作家」候選名單,2008年憑《娃娃契約》打入「商務印書館」及「三聯書店」暢銷書榜,奠定香港驚慄小說地位。

2001年創辦青少年創作網站「原創空間」,翌年獲選為港台四大創作網站。曾任兩屆全港微型小說大賽評審,現為香港小說會創會會員。筆下小說世界,建構赤裸裸人性國度,喚醒埋藏內心深處的良知自覺。

著作十七本小說,有驚慄長篇《末殺者》、《沉淪者》、《殺性回歸》、《守護者》、《終結者》、《1414》、《娃娃契約》、《魔眼檔案》,恐怖短篇《恐怖潮》、《恐怖潮II──慘絕人寰》及其他五本科幻愛情合著小說。

作者自序

自從第一本驚悚小說《畸羅之眼》於台灣推出後,一時間我聽過最多的問題是:「畢名究竟是位什麼樣的作家?」

我沒有想過會被人有此一問,而這一問亦令我有所醒覺,我應該跟廣大的台灣讀者們說聲抱歉,因為我在上一本小說推出時太興奮,興奮得忘記告訴大家,其實我是怎樣突然在大家眼底冒出來的。

說來有些尷尬,如果這篇是導讀,由第三者介紹自己的話,應該說起來會比較自然,但既然現在沒有,大家就當聽個人物故事吧。

好了,我現在就承接開首的問題再問:「畢名是位什麼樣的作家?」

我會回答你,我不是一位天才作家,更不是一位經常在文學比賽頒獎禮上見到的常客。

由始至終,我只是一位非常喜歡創作、非常容易受讀者感動,而又多年來一直默默耕耘遇到挫折不服輸的一個作家。

出身於七十年代香港的我,家境並不富裕,套用香港人常用的術語,就是「出身草根階層」。從小學開始,就懂得「要得到,就必先要付出」的道理,而在父母的教育下,更養成不求人的態度。初中那年,剛興起學習電腦的熱潮,當時,我每天走路上學、省下所有零錢,以每個月一百五十元港幣的儲蓄方案,希望把電腦廣場內人生第一部電腦捧回家中。

終於,還是成功了,縱使比起其他早已有電腦的同學,我可以擁有的時間比較晚,但還是感到心滿意足,因為我知道,這樣做才不會令疼錫自己的父母經濟上百上加斤。

中學時期的我早已認識到,在男校精英班當中,自己沒有法子像班中的同學一樣成為全才,擁有每科甲等的亮麗成績,從而踏上學期終的頒獎台上,接受全校師生家長的加許目光。

所以我決心為自己另闢途徑,立心專注於一個學科學習,無論是夜裡挑燈,還是花上比其他同學更多的時間,都要專注在一個學科上取得佳績。終於,如願以償,在初中開始直至預科階段以每年一科全級第一名的成績,在中國歷史、世界歷史及中國語文科上均以最高成績踏上頒獎台上,我還記得父母當時有所欣慰的滿足模樣。

我沒有想過,這期間的堅執,竟無形中替我打下堅實的語文基礎。

到今日,我不諱言,我不是天才,我只是一個不服輸,希望在某些領域上做得最好,以證明自己能力的偏才。

於大學修讀文史哲畢業後,輾轉進入教育出版行業工作,而由於時值資訊科技發展年代,我從原來的文字工作,轉為香港當時首批發展多媒體教育的編輯。而這個機遇,竟成為日後走上小說作家之路。

二零零一年可說是人生的轉捩點,網絡文學興起的年代,中港台百花齊放,一直喜愛創作的我,就與友人合力製作一個給青少年免費創作的網站「原創空間」。當時我除了在網站內發表短篇故事,更出任總編輯,聯結三十位來自教育界、出版界和大專界義工,致力發掘青年作者,透過網絡培養青年寫作興趣,而網站至今已營運超過十年。

我在往後的公開演說經常說:「若沒有『原創空間』,就沒有今日的畢名;而人生,往往是在不精算、不謀求、不計較的情況下,得到更多、更盛大的結果。」

經營創作網站,令我遇上人生第一個伯樂,他是香港知出版的梁嘉麒先生。但未必太多人知道的是,原本梁先生找我,並不是寫小說,而是當上一班青年作者的經理人。

我樂於如此,因為能夠將自己一手發掘、一力培訓的作者推上更高、更前,成為實體小說出版的作者,我與有榮焉。

但世事往往難料,當上無償經理人不久後,梁先生竟邀請我跟一班青年作者一起以合著形式推出第一本愛情小說《愛上了線》。原本抱著玩票性質的我,沒想過這本五人愛情合著小說,竟引起坊間注視,更奪得香港閱讀城2006年好書試閱排行榜全年總冠軍。

但那時我還沒有想過,自己會成為一位作家。

大約半年之後,我再次收到梁先生的邀請,創作第一本完全屬於自己的個人小說。經過多次的約稿、退稿、再交稿,終於在二零零七年推出首本驚悚小說《1414》,而此書亦獲選為香港閱讀城試閱排行榜冠軍作品。

由這時開始,我專注創作驚悚小說,更將電影感、官能刺激元素結合筆下的小說,開始在香港推出「驚慄劇場」系列。兩年後,在機緣下得到明報出版社邀請,推出以瑪雅為末日題材的科幻驚悚「末殺者」系列外,更嘗試推出文學色彩豐富一點的短篇恐怖小說《恐怖潮》和《恐怖潮II──慘絕人寰》,而當中的故事,更被香港部份中學採用為課堂上的閱讀篇章。

就這樣看,好像也挺順利,七年間推出十九本小說 (詳情可登入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zh-hk/畢名),也應該說挺幸福。

只可以說,一切也不足為外人道也。

我仍然不時受到旁人的冷嘲熱諷。

但坦白說,我是恩然接受的。

在當下的社會,寫小說並不是最賺錢的行業,身邊的朋友總笑我日間工作十小時後,挺著疲乏的身軀回家還寫小說至凌晨,為的,只是在他們眼中微不足道的金錢。

這樣做值得嗎?

「值得。」

更曾經在工作間,有人向我說,若要繼續寫小說,就得把收取的版稅跟公司對分,或全數拿來做善事,因為公司並不容許兼職。

你有什麼感想?

「苦笑。」

但為什麼我仍然要去寫,甚至乎每天只餘下兩至三小時睡覺,便得拖著累得不得了的身軀,回到工作間堆出笑容。假日裡、下班後人家開開心心去玩樂、唱KTV,而我就一個人躲在家裡寫寫寫,為的又是什麼?

「因為我喜歡,喜歡見到讀者手捧著我的小說時滿足的模樣;我更喜歡,讀者在網絡告訴我,他很快便看完我的小說,覺得小說故事怎樣有意思。」

縱使,到今天仍然有很多人不解,我為什麼要放棄一份固定職業去追求夢想。

難道夢想真的有麼重要嗎?

「沒錯。」

未曾有個夢想的人,不配去批評正在尋夢的人。

只因每個人生命中最重視的東西,各不相同。

由始至終,我不是頭上戴著得獎作家光環的作者,我更不是在暢銷書榜上長佔有一席位的常客,我只是一個單純地喜歡寫作、喜歡寫驚悚小說,更喜歡推動創作的一個作者。

得到讀者的喜愛,是幸運,我感謝大家。

筆下的小說成功而暢銷,是更大的幸運,我感激。

能夠透過文字、故事與每一位讀者成為真實世界的朋友,是無比的幸運,我感恩。

若有天我的小說可以養活一家老少,這是上天對我最大的額外獎賞。

最後,我還得感謝在寫作路上第三位伯樂,沒有明日工作室,我的小說此刻不會在你們眼前出現。

希望【靈異出版社】系列2《嬰之契約》大家會喜歡,更會感受到我創作這小說背後所寄語的意義。

盼望不久將來,我們可以在不同地域的讀者聚會上見面,而此前,網絡就成為我們唯一的溝通途徑。

在下一本小說裡,我們再會,謝謝你替我注入創作能量。

目錄

    章‧催命契約
章‧紅鞋
章‧作屍林
章‧蛇精現身
章‧痛失娃娃
章‧孽種
章‧神社
章‧童年詭夢
章‧錄影
章‧血祭檔案
章‧父女相逢
第十一章‧抉擇
第十二章‧前塵日記
    章‧如是因,如是果

精采試閱

序章‧催命契約

我相信等價交易的法則,世界上沒有不勞而獲的東西,要獲得,便先懂得犧性。

誰不想出人頭地?誰不想衣食無憂?誰不想咬著金鎖匙出世?

但我可以怎樣?出身清貧之家,自小已經吃不夠、穿不暖。不想被人白眼,立心發奮讀書,付出比人多十倍努力去工作,但換來的,是無論如何努力、無論如何無私的付出,渴望賺得人緣、渴望賺得機會,最終擺出勝利者姿態的總不是我。

一次又一次為他人作嫁衣裳,一次又一次靠邊站地替人家高興,儘管臉上仍掛著輕鬆自若、彬彬有禮的笑容,嘴裡笑著說「不介意、沒相干」,心裡不斷說服自己絕對沒有懷才不遇這回事,但事實總歸事實,身邊的嘴臉告訴我,「沒用鬼、廢物」才是我的寫照。

一切,都只因我的出身不夠好,在所謂自由民主的社會下,早已被貼上不公平的標籤,自由民主個屁,根本充斥著階級性的醜陋歧視。

我忍受夠了!真的受夠了……

過往的我根本不會去想、不會去問、不……不會抱怨為什麼人家跟自己一樣考得留學資格,但硬只有我因為家境清貧被迫放棄機會。更不會抱怨為什麼辛辛苦苦考進專上學院取得優異成績畢業,就只因證書上印著不是一級學府的名銜,令我的名字在公司升職輪候排名榜上總是墊底。

是的,我從來都逆來順受。

直至那天,陰差陽錯下我聽到最要好的同事在茶水間跟上司說的一番話,我終於明白,自己的單純、愚昧簡直令人作嘔。

「誰叫他出身不好,能力高又如何?」這句話每一字每一語都深深地烙在心坎裡。

對……我是不識時務,不懂像人家一樣賣口乖、托大腿,更沒有多餘錢供上司吃喝消費。甚至,我還蠢得像盲頭烏蠅一樣學人去投資炒股,最終全副身家敗倒在八吋螢幕裡那一串串不能理解的數字和折線圖上。

但可以怎樣?連家人都說我是個沒出息的書呆子,你說……我還可以怎樣?

「你還有愛情吧!」

什麼?愛情?你說……你說我還有愛情?

別在我傷口上灑鹽吧!你看,我這顆自尊心已被撕裂得七零八落,你……你根本不會明白。

而我卻清楚得很,愛情是一場比現實更殘酷的遊戲,更是一場金錢角力的淘汰戰,海誓山盟也得要有溫飽……不!不只溫飽,還要有更多更多的享樂、禮物供應才成。

偏激?你嚐過給人家流著淚兒對你說:「我很愛你,但你給不了我經濟上的安全感,所以我無奈地要離開你。」然後多少個晚上,你自憐、自責,晚晚醉倒街頭,最後在某年某月某日某街頭,你再巧遇她,但她已不是你認識的舊情人。

眼前深深刺激視覺細胞的,是一部尊貴的寶馬跑車、一個LV手袋、一身Gucci 時裝,我不知那些是不是什麼闊太常掛嘴邊的限量版,但有一樣可以肯定,就是她們身邊確確實實都站著一個風度翩翩、有財有勢的年青才俊。

我還可以怨什麼?我有資格去怨嗎?

腦海中,她們那帶著媚態的拜金表情,對我簡直是最狠毒的恥笑,不止一次,是數次,分手的對話內容雖不盡相同,但其實始終還是一句:「你很窮!你配不起我!省點吧!」

日子一天一天地過,我心裡仍然有恨,但恨的已經不再是她們,我恨自己出身不好,恨自已條件不夠,甚至,我恨老天爺連後天運氣也不給我,要我注定做一個窮人。

什麼莫欺少年窮……我說終須窮到褲穿窿,既然不曾擁有過什麼,未來亦不屬於我,我還在這世上幹什麼?我不要再受人白眼,不要貧死街頭,不要……我不要……

我清楚記得,在三支烈酒加一打啤酒的交叉化學作用下,那晚頭很痛,痛得我離魂似的,就在思緒最混亂,混亂得瀕臨崩潰的那晚,我終於緊緊抓著人生中唯一的機會。

那晚,半個身子已懸在七層樓高的唐樓天台外,只差一步就能踏上黃泉彼岸,突然間,不知哪裡飛來的一張看似破破落落的紙,令我失去平衡,二分之一的機會下把我推出鬼門關,跌落在天台的簷蓬上。

一陣暈眩後,我執起那張平白害我死不去的契約,終於發現,它不是契約……是契約,一張足以改變我一生的契約,它不單拯救我的生命,還挽救我的事業,就只需要一個簽名,便把我經年的不幸驅走。

「嘻嘻……來吧!」我記得,那把陰沉而帶誘惑的笑聲是如何吸引著我。

那是一個開始,到今天看來亦預告著終結。

「我當年有什麼錯?只要可以換回尊嚴、做個富翁,少少犧牲算得什麼?這是法則……是法則啊!這是等價交易的一部份,是契約的一部份。」我頹然地說,渾然不覺手上的煙已燒至盡頭,薰灼著手指的皮膚。

不知是否極泰來,還是那一紙契約的魔力,自那晚起,我便開始十年大運,數年間,我由一個店務助理,晉升為經理、分區經理,其後意外地得到一筆資金,再機緣巧合之下認識了名設計師佐敦,成功開拓一個以年青少女為主打的國際時裝品牌,數年間成為最年輕的上市公司老闆,更賺得人生第一個一億。

這陣子的好運要擋也擋不著,除了名譽、地位、金錢,我還巧取豪奪了有美艷親王之稱的亞洲影后藍鈴的芳心,一年後在數百萬電視觀眾的艷羨目光見證下娶得美人歸,作為一個男人,有車、有樓、有錢、有面、有女人,我夫復何求。

當一切都順風順水之時,我以為這才是開始,現在才是翻開人生最輝煌的第一章,殊不知,上天根本有心作弄我,太殘忍……對我太殘忍了。

我不會忘記那一天。

※※※※※※※※※※※※※

我記得,是恩庭三歲生日的那天,我跟太太早約好替愛女舉辦神秘生日會,而作為億萬富翁的我,這簡直是舉手之勞。

「有錢,還有什麼事辦不到?」這是我常掛嘴邊的一句話。

但沒想到,那刻,有錢根本毫無意思。

當晚八時,我坐上價值百萬的賓士房車,沿著慣常的路線駛回近郊的大屋,沒記錯的話,半小時前,我還跟太太通過電話,當時一切還安好的。

「是的,一切還是安好……」

我記得,離大屋還有不遠的路程,我享受一個人駕車的樂趣,而車速一直保持每小時七十公里,相信再過十五分鐘,就可以親親我那寶貝女兒。

想著想著,我不期然望向擋風玻璃左上方的月亮,今晚的月亮紅得帶點血褐色似的,望著、望著,腦海裡好像有些零碎的影像慢慢浮現,我好像忘記了些什麼,但又完全記不起……

「嗶嗶嗶……嗶嗶嗶……」車內的電話響起,我知道是誰打來的,因為只有我的太太才享有撥入這個車內直線電話的權利。

「喂……」

「嗄嗄……」

「喂……誰啊?是藍鈴嗎?」

「嗄嗄……嗄……萬家……救…………」還未弄清楚是什麼一回事前,電話已經掛斷了。

我好像隱約聽到自己的名字,還有「救」……但「救」什麼?莫非……不會的,我早請了三個保鏢長駐大屋保護妻女,根本不可能出事的。

車駛入大屋前的花園,我隨手關掉引擎,下車後望著大屋,一切看來都安然無恙,只是比平日靜,一點人聲、風聲、昆蟲聲也沒有。

「噠噠……噠噠噠……」

沿著花園的小徑走,我開始感到奇怪,雖然我說過今晚替愛女辦神秘生日會,但並沒下命令叫屋內的傭人全躲起來,可是由下車一直走到大屋門前,我完全沒遇上一個傭人。

「咔!」門鎖開了。

屋內漆黑一片,我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詭異氣氛,好像……好像自我踏進屋內的第一步開始,我就與屋外的世界隔絕了,雖然眼前的一步一景、擺設都為我所熟悉,但心裡湧起的一陣疏離感,令我對眼前的種種都變得恍似陌生……好像全不屬於我。

不屬於我?為什麼不屬於我?這裡所有東西都是我辛辛苦苦賺回來的!有什麼可能不屬於我?

「吱吱……」

走過昏暗的走廊,我感覺被導引著走到二樓的尾房,那裡是愛女的睡房,我好像被什麼吸引著,又好像有什麼正期待著與我相遇……

站在房門外,我感到一陣濃烈的絕望感從門隙間滲透出來,一瞬間把我整個人籠罩,我的手不斷顫抖,但我知道,無論如何也要走進去。

「軋……」一陣刺耳的金屬磨擦聲。

門開了,但不是我打開的,是它徐徐地自動打開的。房內沒有燈光,我只靠窗外一絲微弱的白光辨認眼前的景像,我可以屏住呼吸不發出一點聲響,但不能控制心房劇烈的跳動聲。

房內的世界跟外面又截然不同,除了陌生、窒息的感覺外,這裡的死寂感,就好像整個空間被抽成真空似的,沒有接收到一點聲音,只有一股壓迫力在擠壓著耳膜,甚至身上所有感官細胞。

十數秒的時間,雙眼終於開始適應微弱的光線,我沒有停下,繼續前進,向著愛女睡床的方向走,因為床上隆起的一團東西正吸引著我。

「啪……」我感到肩膀碰到一些東西,而「它」好像正在自轉中。

我起初完全沒有細想那東西究竟是什麼,但焦慮不安的感覺瞬間填滿心頭。

「啊……藍鈴!」

我碰到的是藍鈴一雙冰凍的腿,她就吊在我的上方,一雙帶血絲的眼珠凸出,而舌頭在頸項肌肉的擠壓下長長地吐了出來。

她五官流著的濃血混合著舌頭上的唾液一滴一滴地滴在我的面上,我不記得當時自己究竟是被眼前的恐怖情景嚇得離魂,還是傷心得四肢發軟全身發麻,只知那刻軟癱在地上的我,根本壓根兒不知如何反應。

一個圈、兩個圈、三個圈、四個……五個……

我呆呆的望著藍鈴的屍首不斷逆時針地打轉,同時間,我渾然不覺床上那隆起的東西正朝我蠕動過來。

「沙沙……沙沙……」那東西愈來愈接近我。

終於,隨著一陣刺鼻的血腥味撲向我,我發現了「她」,她不是別人,她是我的愛女恩庭,但直覺告訴我,她不是平日活潑可愛的恩庭。

她究竟是誰?究竟發生什麼事?有誰可以告訴我?

我慌張得不斷後退,而渾身污血的她不斷向我迫近,她沒有像往日般叫我一聲爸爸,矇矓間我看到一件東西,是一張契約,恩庭染血的小手拿著一張似曾相識的契約。

不!不是什麼契約,是它……是那份契約!

我當時不及細想,只鼓起僅餘的力氣衝出這間充斥死亡氣息的大屋,直至登上屋前的賓士房車、發動引擎後,從倒後鏡再看不到那緊纏其後的身影,死亡的感覺才稍稍遠離我。

※※※※※※※※※※※※※

「什麼也沒有了……」我錯亂的思緒回到現在。

我隨手甩開腳下昨天的報章,那大大的標題已經對我判了死刑──「青年才俊發瘋失蹤一家十口慘遭滅門」。

我知道外面的警察正追緝著我,而那筆懸紅獎金亦引起黑幫小混混的興趣,但這些皆不足懼,我最怕的只有她……她手上的契約。

對,亦即是不知何時已出現在我眼前的一份染著黏稠稠濃血的契約。

「嘻嘻……嘻……」

契約的主人咬著手指向我笑,但我全然不作理會,只怔怔地望著眼前這份契約,在暗黃的紙質上,我依稀辨認出十五年前我的簽名。

「嘻嘻……嘻……」她一步一步向我走近。

「吼!夠了……」

瀕臨崩潰的我已對她猙獰的樣子感到麻木,因為我已經一無所有,而她要的就是這樣,我知道自己應該要怎麼做。

「是應約的時候,對不?你要的就是這樣。」

我緩緩地站起來,解下襯衫上的領帶,然後走到前方角落的一根粗大鋼筋前,結上一圈,把頭套入圈內,在人世間的最後一秒鐘,我再次把臉別過望著那手執契約的主人。

「……可否,不要難為她?」

說罷,我含恨縱身一躍,頸上肌肉一緊,下顎一鬆,沒帶一點痛苦便逐漸流失知覺。在逐糊的視線裡,我看到那份契約恍似有生命般的再次隨風飄盪,飄過我的跟前,向著露台的方向飄去。

我感到自己不由自主地向下溜,很輕、很不實在,終於,視線影像停留在那雙紅鞋上。我後悔,但奈何……

「咕嚕!」

「不!不要!」

我感到自己軟綿綿的身體被什麼東西拉扯著吞噬一樣,沒有痛苦,但只餘下丁點兒的形體就被兩邊軟綿綿的組織擠壓得扭曲起來,很想喊,但搾不出一滴眼淚來。

「咕嚕……咕嚕咕嚕……」

一九七三年,一切消失,但還未結束。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NIBOO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