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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鬼塚神見島【櫻庭愛生系列】》(最終回)

 作者:惡哉先生 | 封面繪者:月堯
 初版日期:2011.10.25
 售價:49元 | 販售地點:全省全家、萊爾富

 內附精彩試閱 

簡介

我和他之間的情感,就是「愛」吧──如果玩弄生命也要得到一個人,這樣瘋狂的行為也能夠被稱為「愛」的話。

編輯強力反對附錄──
短篇:我的編輯是小惡魔
(全見版)

「鬼塚神見島」真的很小,可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島上機場的地下鐵什麼東西都有,包括售票系統、自動販賣機、無人超商、「生人勿近」的告示牌,以及寫著「如入此地者,盡棄一切希望」的警告標語。 

我在無人超商裡拿了一份十年前出版的報紙,日期是四月二十一日,頭版的大標題是「神見醫院集體自殺」…… 

天啊!他們居然同居了! 

信三跟櫻庭愛生關係大躍進的同時,卻疑似出現了第三者!到底是出版社力捧另一位二十四歲的美少年?還是櫻庭愛生的前任編輯「七海」?

作者簡介

惡哉先生

重型武器控,病態獵奇十八禁設定淪陷

結局朝向黑暗發展可能性極高

據不可靠消息指出作者本人很鬼畜

其實哥哥很NICE的,對吧? 

個人BLOG:鬼界非常口

http://shounenesu.blog69.fc2.com/

◆在明日已出版作品
紅霧極樂村【櫻庭愛生系列】2011.6
化物蝶【妖怪事典】2011.7
三途獄門村【櫻庭愛生系列】2011.8
鬼塚神見島【櫻庭愛生系列】2011.10(最終回)
《夜半人肉市場》2011.10

◆預計出版作品
惡德蜘蛛【妖怪事典】2011.11

作者自序

【絕望如斯美麗】 

會不會有人看到這個標題就覺得「啊,慘,這次最終回的結局可能完了」,老實說,有這種心理建設代表你成功了一半(誤)。

儘管「櫻庭愛生」這系列是任性下的產物,每次的劇情與結局應該都會讓讀者爆出一句「作者你真的很過分」,不過,還是很感謝諸位陪伴櫻庭愛生與信三今年六月到十月這段戀愛的時間。

櫻庭愛生系列感謝一路守護著止染與信三、一路陪伴兩人走來的你們,還有繪製系列封面的月堯,以及每次的開場白就是「你的稿子打算什麼時候交」的刀編,為了感謝刀編這段時間非常給力的催稿(?),也請各位不要錯過這本書最後面的Special story,啾咪

最後的最後,其實我有掙扎是否要將自序的標題改成【乾癟高麗菜的傳說】,但顧慮到形象(你的形象就是一顆高麗菜),因此還是用什麼如斯美麗這詞比較妥當,畢竟這看起來比較有深意(夠了)。

對這個系列或是對作者的任何意見感想請至本家【鬼界非常口】:http://shounenesu.blog69.fc2.com/

以上。

By乾癟高麗菜

精采試閱

ZERO:LIVE=EVIL

 如果可以有所選擇的話,我希望能成為不需要跟同類接觸,獨立存在的生物,不用進行種族交配,也沒有任何語言,沒有任何歷史,有沒有存在在這個世界上都不會造成任何影響,孤孤單單的來到這世間,然後毫無理由的死去。

 我想成為這樣的生物。

 寫下這段話之後,少年跳樓自殺了。

 他愛上了跟自己有血緣關係的舅舅,少年的父母很早就雙亡,他由舅舅一手帶大。

 少年十六歲那一年,在已經熟睡的舅舅身邊,自慰了起來。空氣裡傳來自己的手掌與身體互相摩擦的聲音,還有舅舅細微的呼吸,他在一片黑暗中到達高潮。

 這樣的戀慕很痛苦。

 少年看著舅舅結婚有了小孩,樓層的隔音設備很普通,舅舅與他所愛的女人交歡時發出的喘息聲,總是能傳進住在隔壁的少年耳裡。

 他愛上這個必須喊「舅舅」的男人好幾年,卻輕而易舉的被一個女人給搶走了。

 他的世界不能沒有這個男人,而這個男人的世界就算沒有他也無所謂。

 愛。

 不愛。

 痛苦。

 不痛苦。

 所以他用自殺結束這段毫無結果也毫無意義的戀慕。

 這個故事,是出自櫻庭愛生在二零一一年出版的《獻身》。在他出這本書之前,我身為編輯及讀者這兩個立場,問了他為什麼要寫這樣的故事,櫻庭愛生只是淡淡的用那雙漆黑的眼睛看著我。

 「如果信三不認識我,那麼,你的未來會是怎樣呢?」櫻庭愛生問著。

 「會是怎樣,我想,我還是會繼續當編輯,然後跟自己覺得順眼又順心的女孩結婚吧。」我不假思索的回答他。事實上,在還沒遇見櫻庭愛生之前,我的確有計畫要在三十歲之前結婚,而且對象應該是認識好長一段時間,我大學時代的學妹。

 在我讀大學時,就曾經跟她交往過,只是那時她的父親調職,需要去國外發展,因此我們分手了。她的個性我很喜歡,我們有許多共同的嗜好,當初在交往時,感情也很穩定,即使分手了,平常也是有書信往來。

 她在我和櫻庭愛生交往前一個月回國了,我和她在餐廳裡聊了很多事,她還是我很喜歡的學妹,如果櫻庭愛生沒有出現的話,現在坐在我對面的人,應該就是她了。

 櫻庭愛生聽了我的回答,靜靜的喝了一口酒,然後用聽不出什麼情緒的音調開口。

 「如果我沒有遇到信三,我只會一個人,一個人生活,不會再有什麼改變。」他說著。

 那個時候,我清楚的瞭解我們之間的差距。

 即使我沒有他,我依然可以過得很好,我有自己想要的人生,我也有自己珍惜的對象。

 而櫻庭愛生,卻是只要沒有我,就什麼也沒有。

 櫻庭愛生的世界不能沒有我,而我的世界即使沒有他,也無所謂。 

UNUS:LIVE=EVIL

 早上六點半,鬧鐘很準時的響了。

 沒有讓它響超過十秒鐘,我便伸手將鬧鐘關掉。這一次我格外的小心翼翼,之前關鬧鐘的時候,我連眼睛也不張,就直接往鬧鈴響的方向壓下去。等真正清醒之後,迎接我的是在暴力之下,被我壓個稀巴爛的鬧鐘,稍微更正一下,是鬧鐘的殘骸。

 昨天晚上櫻庭愛生買了新的鬧鐘放在床邊的桌子上,嘴邊還說著「不知道新的這個會在你手上撐多久」,他似乎還惦記著我曾有一個禮拜換了四個鬧鐘這個紀錄。

 我的生活作息一直很規律,差不多晚上十一點多的時候就會睡,絕不超過十二點,早上六點半的時候就會起床,無論那天是否為假日都是這樣。

 之前不知在哪一本書上看到,內容是這麼說的:生活作息規律的人,不適合跟他人同居。如果真的要同居,得要對方配合你的作息,或者你去配合對方的作息。

 坦白來說,我覺得這本書說得很有道理,我在高中時曾有一段時間是跟同學一起合宿,如果二十八年的人生裡,要說有哪個歷史最黑暗,我想就是合宿的那個時期。

 除了我之外,其他同學每天都在熬夜,熬夜等著出團去殺魔獸世界的巫妖王、熬夜用光纖下載謎片、熬夜在PPS上看簡體版電影、熬夜在網路上當鄉民。

 一個宿舍有六張床,除了我這張床有躺人之外,其他床搞不好到隔天早上都是空著的。

 冒著被當及需要補修學分的危險,也要熬夜完成出團看謎片化身為鄉民等等願望,就知道高中生不是那麼好當的。

 既不出團也不看謎片也不當鄉民的我,跟同學合宿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我就決定獨立在外面找個房子,一個人享受自由的新天地。

 撇除高中時期的黑暗史,我便不再與其他人同居,一直到現在──

 梳洗一番後,我穿上白色襯衫及牛仔褲下樓。最近我稍微習慣了這種樓中樓的格局,之前住的地方只要打開臥房門就能看到客廳,直直走出去搭電梯到一樓,走個幾步再搭電車就到達公司附近。

 現在是打開臥房門還要走個旋轉樓梯,才會看到有二十坪以上的客廳,以及價錢是一大堆零所組合起來的施華洛世奇水晶大吊燈。老實說,我也是最近才習慣這組吊燈,晚上開燈看到它閃閃發亮的模樣,真的很感動很美麗很花錢……

 憑著敝人每個月只有五萬元以下的薪水,當然是連大吊燈裡隨便一個水晶都買不起,但,我的同居人什麼都不缺,最不缺的就是錢。一坪快百萬的房子連眼睛都不眨就買下去了,裝潢費用是個光看數字都懶得用電腦去算的鉅款,而且買房子的第一天也買了車子,是價錢同樣也不低的藍寶堅尼……是的,就是我要不眠不休工作五十三年才能買得起的藍寶堅尼,某位先生二十四歲就買下它了,而且是全額付清。

 跟櫻庭愛生同居後,需要克服的心裡障礙不是生活作息這件事,也不是彼此喜好興趣不同這種芝麻小事,而是──老子一個月幾萬元上下,而你櫻庭愛生是幾百萬上下,寶島的貧富差距可以再更誇張一點沒關係。

 下樓之後,我便看到某位先生穿著白色的睡袍坐在高級沙發上,看著60型新力出品的高畫質液晶螢幕,目前正放著電影,片名是〈沉默之丘〉。

 見到此情此景我有兩個感想,首先,整棟房子我唯一出力的就是這台60型的液晶螢幕,買下去之後我存款簿裡瞬間少了百分之五的財產。第二,大清早的就看恐怖片,這真的沒有問題嗎?

 櫻庭愛生聽到我走路的聲音,便按下暫停鍵,將視線移到我身上。

 「我做了蘋果沙拉,也烤了香蒜麵包,要現在吃嗎?」櫻庭愛生輕聲說著。

 「好。」我知道櫻庭愛生是個美食家,而且他下廚的功力很專業。櫻庭愛生有投資一家VIP制的餐飲酒館,叫作「月光蝶」,沒有菜單,客人只要想吃什麼,無論是吃一口就要花兩千多元的頂級Beluga魚子醬,還是鵝肝松露卷、法國空運來台的生蠔,開放式的廚房都做的出來。

 月光蝶我去過幾次,其中有一次與櫻庭愛生一同去,很難得的,他使用了裡面的廚房做了一道冷盤給我,口感相當美味,我在那時見識到櫻庭愛生料理的手藝。題外話,我一直都知道月光蝶的廚房有超乎職業級的料理水準,還有專業的料理技巧,但,我的荷包不允許他們的專業,因此,除非櫻庭愛生約我去那裡用餐,否則,我死都不會靠近月光蝶方圓五里之內。

 與櫻庭愛生同居快三個月了,我們各自都有工作,早上起床後一起吃頓早餐,然後他開著那輛千萬身價的藍寶堅尼送我去公司附近,再去自己的刺青店。晚上他再開著十分招搖的跑車接我下班,偶爾在外面吃飯,晚上不是邊看電影邊聊天,就是他寫稿子我看書。

 同居並不是一件很刺激冒險的事,相反的,同居很無聊也很無趣,你必須將自己赤裸裸的一面攤開在別人面前:還未同居時,別人所看到的,是已經精心打扮好、光鮮亮麗的你;同居之後,別人第一眼所看到的可能是睡眼惺忪頭髮亂翹、全身上下只穿一條四角褲、連鬍子都沒刮的你。

 我就曾經讓櫻庭愛生不小心看到我為了換衣服,脫到只剩下一條TOOT三角褲的模樣,而且褲子的顏色還是粉紅色的。

 在這之前請容我插話一句,男性穿粉紅色的衣物並不奇怪,而且TOOT內褲裡粉紅色賣的還不錯。

 當下,只穿一條內褲的我和櫻庭愛生有了這樣的對話:

 上下打量只有穿一條內褲的我,沉默了將近五秒後的櫻庭愛生,「我以為你會穿黑色的。」

 在櫻庭愛生注視下換衣服的我無言的望天,「我黑色的內褲有兩件。」

 櫻庭愛生:「全是TOOT的嗎?」

 我:「是啊!我剛好是在商品打折的時候去買的,兩件一千三百多元,我買了四件。說到這個,你平常是穿什麼牌子的?」

 櫻庭愛生:「AussieBum。」

 我:「……」

 來自澳洲以性感曲線聞名的AussieBum,比什麼CK都還要貴上整整一倍,貧富差距的悲慘現實再度降臨在我身上,先生你買一件的價錢我都可以買四件TOOT去了。

 內褲如此尷尬的話題就到此結束。我跟櫻庭愛生用過早餐後,把〈沉默之丘〉剩下的片段看完,他便開著那台千萬跑車送我去上班。

 之前決定要同居,並把舊居的東西全搬到新家的時候,我才注意到新住所地下室的停車位只有買兩個。而這兩個停車位前前後後都被櫻庭愛生的Merceds-Benz SLS AMG和藍寶堅尼給佔走了,以至於我買了三年的TOYOTA完全沒有地方可以停。因此那輛買了三年,但實際開車次數不到一百次的TOYOTA,就這樣過戶給我的朋友。

 跟一般熱戀中的情侶不同,即使要分開了,我和櫻庭愛生的對話幾乎只有「快下班的時候打給我」、「嗯,路上小心」,然後他開車去刺青店,我轉身去出版社。

 同公司的會計小姐跟她男友只要有上班,天天都上演著十八相送的場面。會計小姐目前與大她三歲的男友熱戀中,男友每次都開著日產車來回接送,除了回家的時候比較乾脆一點之外,會計小姐都會在車上跟男友依依不捨到快要遲到才心甘情願去打卡。

 每次看到這個景象,我唯一的感想就是「年輕真好」。

 只要再過兩個月,我就二十九歲了,離三十歲也只差一年。一個快三十歲的男人,我已經脫離了為愛瘋狂與掙扎的年紀。我已經不是十七八歲的少年,還會在晚上拿著手機和女友聊天,直到手機沒電或女友想睡為止,才結束彼此的通話。也不會失戀之後喝了三天三夜的酒,醉得不省人事也吐得滿地都是。

 已經不是那樣的年紀了。

 即使如此,我還是很愛櫻庭愛生。

 我很愛他。

 我們之間的相處很平淡,平淡之中,存在著只有我和他知道的激情。那樣的激情,是我看到他的時候,明白他就站在我眼前,他碰觸到我的時候,我能感覺到他的體溫。一切都是這麼真實,我擁有了他。

 只是,櫻庭愛生那雙漆黑的眼眸,有時會不經意的流露出孤獨與痛苦。

 彷彿是孩子被母親寵溺的抱在懷裡,但家中突然有朋友來訪,母親鬆開了那雙溫柔的手,去迎接客人的到來。孩子只能看著母親的背影,一人溫存剛剛屬於他的溫暖。

 他流露的,就是這樣的眼神。

 只是那樣的眼神,我無法瞭解。

 或許,擁有這樣眼神的櫻庭愛生,我也無法瞭解。

 二零零九年,櫻庭愛生寫了《樂園-雫君與小凜與屍體相遇的第一天》、《樂園-雫君,可以戀愛嗎》、《樂園-小凜與雫君屍體相戀的第一天》這三本書。總計三十五萬字的長篇獵奇小說,是櫻庭愛生目前為止,唯一出過的系列套書。

 故事內容很簡單,主要是描述一個名為雫(註一)的高中生遇到一名漂亮的美少年,美少年叫作小凜,除了臉部之外,身體其他地方都有被毆打的傷痕,小凜笑著跟雫說,他有個會拿他當出氣筒的哥哥。

 雫喜歡小凜,他問小凜要不要和他住在一起,小凜只是露出有點悲傷的微笑,搖了搖頭對雫說:「雖然想跟雫君住在一起,但是,我有哥哥」。

 雫在那天晚上四下無人的時候,將小凜的哥哥推下樓,那天晚上,小凜和雫開始住在一起。

 雫在國中時期就是個會對自己弱智的媽媽和弟妹暴力相向拳打腳踢的人,雫從懂事開始,幾乎每三四個月就要帶自己的母親去醫院做人工流產,弱智的母親經常被別人搞大肚子,每次都是由他收拾善後,在那個年紀,就知道要如何扼殺母親肚子裡還未出生的弟妹。

 從懂事開始就得做這種事情的雫,曾經丟下懷孕的母親離家出走。雫打算去一個沒有人認識他的地方,苟且偷生也好,至少可以過著正常的生活。

 只是待在異鄉並沒有救贖雫已經腐敗的心智,他每天晚上總是可以看見自己拿著菜刀,將剛出生的嬰兒剁碎,然後像扔垃圾般的扔進垃圾筒裡,這樣血腥又暴力的夢境。

 能夠滿足他對殺人的妄想,只有不斷懷孕又不斷人工流產的母親,雫決定回到故鄉。

 等到雫回到家的時候,母親已經生下一個孩子了。雫在上高中之前,母親總共生下了五個小孩,其中兩個雫拿去送人,另外兩個是現在雫的弟妹,剩下一個自出生之後就下落不明。

 除了要照顧弱智的母親還要照顧弟妹,雫時常把自己不愉快的心情發洩在家人身上。

 跟雫同居的小凜一直沒有發現雫的暴力傾向,他只覺得雫是這個世上唯一會對他好的人,雫君會保護他,會抱著他一起入睡,而且不會傷害他。只是,和小凜說過話的雫的弟妹,全被雫用斧頭殺害,埋在住家後面的庭園裡。

 兩個人就住在後院不知埋了多少屍體的世界裡,一直幸福的生活到雫二十四歲之前。

 雫在小凜去外面工作交了新朋友的時候,在小凜的面前自殺了。沒有任何理由及任何前兆的,雫在小凜的眼前拿著刀子插入自己體內,用溫柔的聲音說著「小凜,我喜歡你喔」,只留下這句話。

 看到這樣的結局,坦白說,我完全不知道雫是在想什麼。為什麼櫻庭愛生要寫出這樣的故事,又為什麼要安排雫這樣的人物存在,我完全不能理解。

 我大學時代的摯友見過櫻庭愛生,也看過他所寫的書,然後對我說:「信三,你難道不覺得櫻庭愛生和雫有點像嗎?不,不是有點像,我覺得雫就是在寫他這個人。」

 「是個要所有人都取悅他,喜歡看別人痛苦的人。即使有了自己在意的對象,也不會改變自己原本就暴力扭曲的內在,只要自己美好的一面表現在心上人面前就可以了。倘若心上人的世界裡沒有他也無所謂的話,那麼,就用最極端的方式讓對方永遠無法忘掉他。」

 「櫻庭愛生就是這種人。他是個不適合談戀愛也不適合生存在這個世上,但卻活在這個世界裡還有了愛情、應該要讓他一無所有可他卻什麼都有的男人。」

 言下之意有種催我快點跟他分手的感覺。

 我還是無法理解雫這個人物和摯友話中的意思。

 只是,樂園這三本書裡,雫只在最後一刻對小凜說出「我喜歡你」,撇除這一句以外,他不曾在小凜面前說「喜歡」和「愛」這樣的字眼。這和櫻庭愛生很像。

 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櫻庭愛生如果說出了「我喜歡你」這樣的話,會跟雫一樣,讓聽到的人有種無法言喻的囚禁感。

 雖然樂園的結局並沒有交代小凜的未來會變得如何,不過可以想像,小凜如果沒有跟著自殺的話,就算有機會和別的女孩子結婚,共同組成了家庭,應該也無法脫離雫。有可能是將自己的孩子取名為雫,或者是在夢中遇到雫等等事情發生。即使雫已經身亡,還是佔有小凜往後的人生,因為,他在最後說出了「我喜歡你」。

 這是以愛為名的佔有。

 如果這真的能夠被稱之為「愛」的話。

 只是這些愛不愛的想法,都在我進入公司之後,被放在我辦公桌上那份文件給毀得一乾二淨。

 上面夾著兩張照片,然後用紅色的簽字筆寫著「鬼塚神見島」這五個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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