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事人─夢見替身卷》

 作者:天瑕 | 封面繪者:ponyson
 初版日期:2011.3.30
 售價:49元 | 販售地點:全省全家、萊爾富

 內附精彩試閱 
 第一章 妖舍

簡介

無法「夢見」的《錄事人》精彩最終回
如果我放棄身為「夢見」的責任,世界就會變成活生生的人間煉獄……

都錄篇:什麼?「下面」要派「書記官」來取代三羊這個「錄事人」!三羊就業大危機! 

寄居篇:「直到出發的前一天,才曉得我是外星人啊!」這一次,居然有外星人要來了! 

危情篇:「替身」跟「夢見」兩個家族是世交,都一樣擁有非常人的特殊能力,「夢見」是預知未來,然而「替身」卻是…… 

熱血篇:「錄事人」陳三羊跟「夢見」的關係大進展!超激情!超熱血!精彩最終回! 

《生死事務所》系列、《極道監護人》、《啤酒花》 瀝青
強力推薦:「事件描述得都好逼真,似乎有在眼前上演的錯覺。看得讓人熱血噴張啊!」 

《鬼樂園》、《人祭》、《寵物妖》言紡
專文推薦:「剛開始在網路上連載,一直看到現在,好像有種看著小孩長大的感覺……喜歡不一樣的奇幻小說的人絕對不能錯過,絕對會帶給讀者嶄新的閱讀感受!」

作者簡介

天瑕 

某日間一腳誤踏腐地,自此腐海無涯、回頭無望。

不敢看悲文,卻每天想著如何可在不玩死主角的情況下,讓主角變得更慘一點。

 

某瑕:叫我後媽太沉重,我只是深信「不經幾番寒徹骨、哪得梅花撲鼻香?」而已。

某友:後媽() 

在明日出版作品:《錄事人》花緣遺神卷《錄事人2》狐惑鍛魂卷《錄事人3》夢見替身卷 2011.3 (最終回)

作者自序

經歷了半年多,《錄事人》這個系列的故事在本集算是告一個段落了,非常謝謝喜愛這個故事的各位陪我渡過這半年多的時光。

2010這一年我過得很開心,我寫了一個新系列叫《錄事人》,並與一間很棒的出版社展開合作。雖然說我有拖稿的毛病(編輯:-_-),還是希望今年大家能繼續支持。

聊完了我個人,重點還是要來聊這一篇故事。

這一集的故事,可以說是我這一生中到目前為止,寫得最不順、修得最多次的一本故事吧!因為我在明日是以短篇故事出道,大家可能會以為我擅長的就是短篇故事,可事實上短篇故事才是我最不擅長的長度!特別是當我不希望這部故事只讓人看看笑笑就完了,而想要給大家更多一點東西的時候,篇輻就成了最大的阻礙。

在寫這篇序時我已經完成了第三集,當我在此時重新檢視這整個系列的故事時,我發覺其實自己可以寫得更好!之所以沒有辦法做到讓自己滿意有兩個重大的因素,第一是我當初開稿時的整體規劃做得不夠周全;第二就是《錄事人》這個系列的敘事方式對我而言太過陌生,幾乎就像是個實驗。

這部故事與我以往的作品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我想要讓主角陳三羊這個角色,盡可能地貼近一般人,讓讀者覺得他就像是自己身旁可以看到的人,也許是鄰家大哥哥、也許是大學損友、也許是公司裡的那個二百五。

為了這個目地,我把自己、把身旁的人,甚至把自己的編輯都拿來當取材的對象,還大量地引用了電影、電玩、廣告甚至是港漫的梗。只是也因為梗用太多了,反而造成一個讓我覺得很抱歉的情況。

我在用梗的時候一直很小心,除了星爺的梗不會多做說明之外,其餘會讓我擔心讀者誤會的梗,我都會或明示或暗示地說那是借來的,但是有個沒有說明到的,就是《遺神》篇時,陳三羊在天上法庭對法官說的話!也就是「刑罰的目地在於要讓犯錯的人付出相應的代價」這一段。

這段話的觀念不是我原創的,而是日本一位犯罪受害者家屬本村先生說的。

在寫《錄》這部故事的前幾個月我收到一封e-mail,內容講的就是本村先生的故事,同時也記載了他對於刑罰的所發表的一段話。幾個月後我在寫《遺神》時很自然地就引用了他的觀點卻沒有注意到,直到又過了幾個月後我在明日的fb上面再一次看到同一篇文章才發覺。

對於引用了本村先生的東西卻沒有注明這一點我感到很抱歉,幸運的是我還有機會向大家交代,在往後的創作之中,我也會再更加注意引用的問題。

天瑕是個半路出家的作者,一路以來給我最多收穫的老師就是自己寫的故事。這樣做行不行?那樣做好不好?這種題材、那種手法我寫不寫得來?幾乎全都是在寫的過程中摸索而來。《錄事人》這系列寫完,感覺就像是上了非常保貴的一課!

如今回頭去看2010這年,真的很慶幸自己做了這個嘗試,同時也非常高興能與大家相識。希望今年大家都能夠健康快樂。

寫到這裡我想也該停筆了,因為一篇好好的序,已經被我寫成又臭又長的檢討文了。()最後不能免俗地再講一次,謝謝你把這本書帶回家,以行動支持一個小作者繼續創作的動力。下個月還有一本短篇合輯,主題是與龍有關的,如果有興趣的話也請多支持。謝謝大家。

推薦序◎言紡

編輯找我寫推薦序時我感到很高興,從錄事人剛開始在網路上連載,一直看到現在,隨著集數越來越多,好像有種看著小孩長大的感覺(真害羞!) 

錄事人是篇很可愛的小說,在輕鬆愉快的步調中,一則又一則的小故事,串起了主角三羊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非常平凡的日常,卻又非常的不平凡── 

專門謄寫不可思議人生的「錄事人」,與看透一切、「夢見」的老闆,兩人的互動不止是讓人捧腹大笑,還有兩人在本集中即將發生,更讓人期待的──哈哈,需要賣個關子的情節!這就請大家看下去吧。 

喜歡不一樣的奇幻小說的話絕對不能錯過,絕對會帶給讀者嶄新的閱讀感,希望大家都能開心的享受「錄事人」所帶來的精彩故事呦!

精采試閱

《都錄》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要出書當作者的夢想?

自從我決定要把這幾年的案件整理出來寫成故事之後,阿苗給了我不少建議。例如把這個故事POPTT上俗稱飄板的marvel板就是她的主意!

寫了一段時間後,我累積了幾篇稿子,就想說要拿去投稿,可是我平時並沒有在注意奇幻與靈異類的作品,自然也就對這類出版社不熟悉,也是她建議我把稿子投到明日出版社去的。

投稿沒幾天,我就收到明日出版社的來信。很順利的《錄事人》這部故事被錄取了!阿苗在我身旁吵著要我請客,老闆也很開心地對我說:「開泰,恭喜你了。」

喔……親愛的老闆,如果沒有你就沒有今天的我,今天我陳三羊……不,是我陳開泰能夠出書都是因為您的寬大心胸,所以我除了要感謝我的家人以及……

「陳三羊,你夠了哦!」在我發表出書感言時,阿苗丟過來受不了的一句道。

哼!我知道妳根本是在妒忌我!

原本以為能夠出一本書開心一下就好了,結果沒想到,負責我的責任編輯刀大說要做成系列書,還非常俐落地幫我排好了交稿時間。

親愛的母親大人,兒子我要出書啦!而且沒有一書就完耶!哦哦哦!超開心的啦!可是我如果把書拿回去給妳看,這輩子搞不好就進不了家門了吧?

確定過稿之後我的心情實在是太好了,公司這幾天也沒有人來錄事,所以我就連續過了兩個星期閒閒無事的好日子,完完全全忘了跟刀大說好的交稿日,直到某天下午……

有時候有時候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就在我喝茶喝到一半時,手機突然響起了方大同版的「紅豆」,我愣了一下才發現是我的手機在響。

我有時候會把手機亂放,因為公司也就我們這幾個人,完全不擔心會弄丟,然後阿苗看到了就會自動幫我換來電鈴聲。

因為我也覺得無傷大雅就放縱她去玩,所以這些年來我的手機出現許多好歌,不過也有不少很特殊的歌,例如王菲的「心經」、南台灣小姑娘的「愛情切啦」與鄧麗君日文版的「愛人」等等,其中讓我最囧的一次,是在外面上洗手間上到一半,手機突然響起一聲撕心裂肺的「蝶衣!」,嚇得我差點尿在褲子上!

我都不知道她是怎麼把電影霸王別姬的片段剪成來電鈴聲的?但我肯定阿苗如果肯把這份心思拿來讀書的話,成績絕對會突飛猛進。

我看也沒看,就接起了電話道:「喂?」

「三羊啊!是我。」手機中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我一聽到就整個人僵住了。

「刀……刀大。」

「是我。你現在在幹什麼?」

「我……」我左手拿著手機,右手僵在半空中誠實地說:「我在喝下午茶。」

「下午茶?」手機中刀大的聲音提高了兩度。我一急,脫口就說了:「我……我在體會老闆的優雅!你知道的,這樣寫出來才能身歷其境。」

「這樣啊。」刀大放柔了聲音,非常和藹可親的問我:「那你要不要體驗一下薛更天被揍?」

嗚嗚嗚,我知道錯了還不行嗎?

把手機掛上之後,我含著淚水把心愛的下午茶收了起來,打開我的筆電開始打第二部故事,可是才打沒幾行辦公室的門鈴就響了起來。

門鈴響起,我與阿苗先是互望了一眼,這才一同轉頭看老闆。

一般來說,如果有客人要來的話,老闆都會事先通知我們,讓我們先做好準備的。上一次出現意外的訪客,是薛更天與許人間,因為他們的身份不同,而老闆通常並不會主動去看「常規」之外的部份。

這次老闆的臉色很平靜,看來是知道這個人會來,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沒有事先跟我與阿苗說?

「開泰,把你的私人物品先收起來;阿苗,麻煩妳去開一下門。」老闆道。

「是。」我與阿苗依言而行。

我把筆電關機收起之後,阿苗領個穿著西裝,身高與我差不多,手上抱著一個大紙箱的男人進門來。

他一進門就對老闆說:「我見過你,你就是夢見先生對吧!請問我東西要放在哪裡?」

「先放那邊就可以了。」老闆指著我剛收拾好的茶几道。

那個男人放好紙箱後,由西裝暗袋中抽出一個牛皮紙信封,恭恭敬敬地放到老闆的桌上,道:「夢見先生您好!我是書記官陳子鴻,從今天開始到任,往後還請您多多指教。」

什……什麼!書記官是什麼東西?請您多多指教又是什麼東西?最重要的是,什麼是從今天開始到任?這裡有我跟老闆就夠了!沒有你的位置啦!

我本以為老闆應該會叫他回去,沒想到老闆一臉平靜地收下了那份公文,然後對我說:「開泰,你先回去。」

「什麼!」我嚇得臉色慘白!

現在是怎麼一回事?意思是我要被開除了嗎?

喔不!章魚……

不對!現在不是搞笑的時候了!

喔不!老闆,我知道錯了!我保證以後不會在上班時間上網、喝茶、看報、打小說、剪指甲、玩電動,還三不五時偷窺你,拜託你不要趕我走啊啊啊!

「開泰,你先回去,我之後再跟你說明。」老闆再一次說道。

不!我不願意承認。誰來告訴我這是我的幻覺!

我整個人傻在當場,三魂七魄少說有一半不在身上。老闆看我這樣不是辦法,輕輕地嘆了聲,對阿苗道:「阿苗,麻煩妳先送開泰回去。今天妳的鐘點我會算足給妳。」

阿苗看看老闆與那個陳子鴻,又看了看已經完全呈現失智狀態的我,這才道:「嗯,我知道了。我先帶三羊回去。」

阿苗說著還細心地把我的手機、筆電全都帶上,拉著我道:「走了三羊。」硬是把失神的我拖出了辦公室。

* * * * *

到家後我還是一直處於失神的狀態,阿苗把我的筆電打開,還泡了壺茶給我說:「好了啦!你也不要想那麼多,好好休息一下。我晚上還有課,先走了。」

我還處在遭受「老闆叫我走」的精神衝擊狀態中,沒有回阿苗的話,阿苗也只歎了口氣就離開了。

我這個狀態也不知維持了多久?突然隱約聽到老闆在喊我的聲音,這才一下子清醒過來。本以為是我的幻覺,仔細一聽才發覺真的是老闆的聲音!我衝到門前將門一把打開,果然老闆正站在門外,人依然是那麼瀟灑、聲音依然是那麼溫柔地對我說:「不讓我進去嗎?」

我連忙讓老闆進到我家,突然想起這幾天沒什麼整理,家裡有點亂很不好意思。老闆對這倒是沒說什麼,卻說:「雖然不開燈對我來說並不構成妨礙,但我還是比較習慣開燈。」老闆這麼一說,我才發覺我居然從下午發呆到晚上,連燈也沒有開。

老闆是個公私非常分明的人!我當了這麼多年的錄事人,這還是老闆第一次踏進我家,所以我有點緊張。

我有些慌張地開燈、倒茶,全都忙完了才有些拘謹地坐在老闆的對面。

老闆還是一樣落落大方的等我弄完才開口道:「開泰,今天的事情沒有事先跟你說,我很抱歉。」

見老闆微微地向我低了頭,我反而緊張地道:「別這樣別這樣,這不是老闆你的錯。」

雖然我也不知道該算是誰的錯?但在我心中,就算是天錯地錯也不會是老闆的錯!

以前阿苗曾經跟我說:「你這是偏袒。」,我告訴她:「對!我就是偏袒。」然後她就再也沒說什麼了。

老闆似乎也習慣了我的思考模式,所以也沒有任何不尋常的反應,只是公事公辦地對我說:「這件事我應該要早一點讓你知道的。」老闆的表情似乎有些無奈,端起水來喝了一口。而我就坐在老闆的對面,靜靜地等待。

老闆說:「其實前陣子法院的林先生那邊就來過信,說想要派遣他們那裡的書記官過來取代你的位置。雖然我說過不用,但你現在這個工作的實質調派權並不在我手上,所以今天子鴻才會過來到任。」

「為什麼會這樣呢?」我問:「是因為我工作上有什麼問題嗎?」

「不是,這些年你的工作態度一直很良好。」老闆搖搖頭說:「他們會派人過來取代你,是因為『錄事人』這份工作,本來就是臨時性的。」

接著老闆便向我解釋起「錄事人」這個職位的由來。

老闆說,夢見一族長久以來便一直背負著一個特殊的使命,就是確保「常軌」的運行順利。「夢見」的能力不能拿來圖利私用,但在必要的範圍內可以給予族人指示,於是「夢見」與族人便成為一種共生的關係。

平時「夢見」給予族人庇護,讓一族得以壯大,而必要時「夢見」可以不需任何理由就動用全族的資源。

老闆這麼一說,我就知道當年為什麼老闆一成為「夢見」,原本疼愛他的二姨便要殺害他了!如果說老闆所繼承的高家財產是以億為單位,那「夢見」可以動用的全族資產可就不知道是多少倍?

因為有這一層共生關係存在,夢見在身為繼承者時便一直受到全族的保護,成為夢見之後更是幾乎斷絕與外界的實質往來。而他算是歷任夢見中比較特殊的一個!

老闆是歷任夢見中唯一 的男性,因為這個原因老闆從來沒有接受過成為「夢見」的教育,也從來不曾被當「夢見」來保護過。更甚者,在成為夢見之後老闆仍然獨立在外生存了十多年,還以人類的身份考上了冥界檢察官。

「當林先生他們想把法院一部份的工作分過來這邊處理時,他們第一個想到的人就是我。因為我是個活生生的人類、又清楚他們那邊的法律,更重要的是我貼近人世,並沒有與世界脫節。」老闆道。

老闆說,照理來講他們原本是要派個法官過來坐鎮的,但是自從很久之前曾有一個人以人類的身份考到冥界法官的資格後,這些年來再也沒有人考到過了,不然也輪不到他來當「0101人力銀行」的負責人。

解決完負責人的問題之後,另一個問題就來了。那就是他們找不到以人類身份考上「冥界書記官」的人!

當時林先生那邊的書記官全都不能晒太陽,一晒就要糟的,所以想了想之後就決定要直接從上面這邊選。而且兩處的法律有許多差異處,所以後來也決定不必限定法律系畢業。

「下面的考試都很難考,如果有人不用考試一進來有『書記官』的身份,那肯定會有很多人不服氣,所以討論過後才決定先以『錄事』的身份取用新人。並在找到合適的『書記官』後更回。」老闆道。

「那……今天那個陳子鴻就是……」

老闆點點頭說:「雖然說人類這個身份多少還是有點爭議性,不過他確實是書記官、對人世也很熟悉,最重要的是他一點兒也不怕太陽晒。」

雖然老闆上面那句話有個頗為特殊的地方,但當時的我完全沒有注意到,我滿腦子只知道:我要失業了我要失業了我要失業了我要失業了我要失業了我要失業了我要失業了……

我不知道大家對於「失業」有什麼看法?但對我而言,失業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代表我將來再也見不到老闆了啊啊啊!

如果失業了我就沒辦法與老闆近水樓台、如果失業了我就沒辦法每天用老闆的臉下飯、如果失業了我就沒永遠待在你身旁,哪裡都不去了啊!

不要啊老闆!我不想被開除,我不想失業、不想離開你的身旁。

「冷靜點,開泰。」老闆掏出他的手帕給我擦眼淚,說:「我接到林先生的信後就已經遞交了申請書,如果我可以考到法官資格,那我們這裡就可以算是一個單獨的庭,不用再附屬在別的庭下了。」

我用老闆帶著點若有似無的微香的手帕擦著淚,一邊有些驚訝地問:「老闆你要去考冥界法官?」

那個法官的資格不是說非……常……的難考嗎?老闆工作已經很辛苦了,還有辦法去考那個嗎?

「嗯。」老闆點點頭,卻很難得地說出不確定的話:「這次的準備時間倉促,實話說起來我並沒有多大的把握,但算是比較治本的辦法。」

我相信老闆有能力,但我也很清楚老闆肯定不會用夢見的能力作弊,所以說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萬一……沒考上呢?」我擔心地問。

老闆看著我好半晌不說話,就在我覺得一切都要完了的時候,老闆這才開口說:「我本來就有考冥界法官的打算,總有一天一定會考上。」

我看著老闆也沉默了。

老闆。我可以把你這句話當成是要我等嗎?

如果是的話,不論多久我都會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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